[情報] 呂秋遠律師提供送養毛小孩契約書範本

看板cat作者 (撞球)時間8年前 (2016/01/06 21:36), 編輯推噓27(2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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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呂律師臉書,供大家參考 連結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chetbaker1010/posts/480088938844122 全文如下 有毛媽反映,希望我可以幫忙提供毛孩送養的法律意見,以避免有虐貓魔人藉由收養毛孩 而行謀殺之實,我就寫了一份簡單的契約書,有需要的毛爸毛媽可以自行取用,簽約就有 法律效果,如果可以公證,約定強制執行效力會更好: __________________ 贈與人斑目久太郎(以下簡稱甲方)及受贈人若菜(以下簡稱乙方)為贈與貓咪玉之丞( 以下簡稱丙方,附圖片)事件,簽訂附條件贈與契約,兩造約定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丙方贈與乙方,乙方應妥善照顧丙方,並提供至少一般照顧寵物之生活水 準,如甲方探視環境後,主觀認為乙方之照顧方式及水準有所疑慮,得於一個月內解除契 約,乙方且應無條件返還甲方上開贈與物。 2.乙方不得將丙方贈與第三人,如因情事變更無法照顧,應返還甲方。如擅自將丙方贈與 第三人,應給付甲方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下同)十萬元整。 3.甲方於贈與後一年內,得於每月第一週週日於乙方指定之處所探訪丙方,甲方如因故不 能探視,需提前一週告知乙方;如乙方因故不能接受探視,亦需提前一週告知甲方。 上開未能探視之時間,甲、乙雙方皆須另行協調得探視之時間。 如乙方無故不接受甲方之探視,並且另行協調時間,甲方得於催告後,解除本契約,乙 方並應給付甲方懲罰性違約金十萬元整。 4.乙方需於接受贈與三個月內,每週至少拍攝丙方照片一張,以電子郵件、簡訊、或親自 交付等方式,交付甲方。 5.受贈後一年內,丙方如有重大疾病或意外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且會同甲方至動 物醫院讓丙方接受醫療,醫療費用由乙方負擔。 丙方如有重大疾病或意外發生,乙方未能即時通知甲方,或未能移送丙方接受治療,而 丙方死亡時,乙方應給付甲方二十萬元整。 6.甲方將丙方交付乙方前,甲、乙雙方應會同將晶片植入丙方,晶片費用由乙方負擔。 7.甲方將丙方交付乙方前,如丙方已經滿五個月以上,尚未結紮,甲、乙雙方應會同至醫 療院所將丙方結紮,結紮費用由乙方負擔。 8.受贈後一年內,丙方如失蹤,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公告協尋。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 原因,導致丙方失蹤,乙方應給付甲方二十萬元整。 9.乙方於受贈時,應提供身份證件影印本供甲方留存。乙方並應告知甲方住居所及聯絡方 式,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即時提供甲方上開變更之訊息,甲方有權利 解除本契約,並類推本契約第二條之規定,請求懲罰性違約金十萬元整。 10.本契約之管轄約定為甲方之住居所法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許會有人認為,這樣的附條件贈與契約太過嚴苛,但是對於贈與人而言,這不是物,而 是一條生命,所以多想五分鐘,如果不能珍惜玉之丞,還是不要惹久太郎,他可是侍(sa murai),生氣起來連他自己都會害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80.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52087369.A.7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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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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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面討論不引戰,看到這樣肯簽的有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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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很好心 但這條約感覺會被大噓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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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貓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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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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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人應該會說我出去拿身份証,然後就沒回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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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太過頭可以兩邊交換意見後再寫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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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意見的其實契約是可以修改的,不過內容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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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目久太郎怎麼可能把玉之丞送養啦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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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點如果改為雙方合意後會不會更好?另外催告是否應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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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例如催告10日後)才不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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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合約也離現實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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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面究責並不單純,如何舉證便是問題。過分規範顯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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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人情,權利義務之平衡似有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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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約內容雙方可以協議修改啊,又不是不能改,只是提供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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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而已,實際要多嚴格可以自己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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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有些細節例如贈與第三人是否包含親屬、多少錢多久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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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可歸責於乙方也有很多種解釋方式,可能要細列包括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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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大門出去、忘記關窗關門,是否包含貓咪自己主動掰開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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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現實太遠,看到就嚇跑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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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這麼誇張我寧願去買貓,明買明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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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領養人都是虐貓狂或是可以動輒10萬20萬的被罰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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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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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喜歡契約書也不用去買貓,收容所或是親人浪貓都能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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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3 每月探視 跟9 留存身分證,其他我覺得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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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人看到這種合約 也不敢亂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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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本不是不能改 但如果能有「制式」範本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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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租屋契約有制式範本 可在書店買到 就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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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制式範本(大家認知能保障甲乙丙三方)就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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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請政府請專家學者研擬一個制式範本 以此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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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進一步視個別差異做適度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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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一個制式範本 再依自已的需要修改個幾條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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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重點就看你修改的地方就好 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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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有能力有意願認養貓的人看到這張契約絕對直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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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領養了兩隻貓,當初完全不考慮中途就是怕這種合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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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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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收容所都要簽這種合約了,那我真的會花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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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可以依雙方情況做修改阿,其他我覺得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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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內容可以微調的...覺得嚴苛的中途自己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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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自己可能簽了也會跟認養人做退讓,不會每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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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一定要的,不過我是互換影本,保障雙方權益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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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藉這機會核對身分證,單純讓他簽協議書,他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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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資料你也不知道,反而影本這種東西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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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不是隨便都能借到他人的影印來用,將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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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偽造文書也有辦法縮小範圍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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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制式協議我覺得對送養經驗不足的新手中途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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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了很多新手中途沒想到或不完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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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美國,這是當初向貓中途迎回主子時簽的合約htt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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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ur.com/NJiW89j.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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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條件,大概是美國對動物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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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處罰頗重,貓中途不怕碰到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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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領導Maggi時由於是新手,中途還要我找位有養貓的人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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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信」,並且要先找好獸醫,確定我會帶貓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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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我覺得當場審核就好 留存影本給對方我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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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都有點誇張,而且責任的歸咎也很模糊,貓生病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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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如果送養人咬定是認養人的問題也是可能的,那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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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簽,養貓老手都難保完全不會犯錯,何況是第一次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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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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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6、7我覺得全部都很誇張。同樓上 貓狗生病走失 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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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不是人可以界定責任歸屬的,如果剛好遇到一個我就貓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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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 都是they錯的中途。不就自找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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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本你加註"僅供認養OO使用",把字壓在其他影本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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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就好,信用卡申辦跟辦門號也都要影本的,加註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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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擔心那問題我覺得就只能找收容所了,因為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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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私人團體大概都要擔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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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我找認養貓找了半年。被許多中途澆冷水。還好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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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在收容所看到喜歡的主子。不然我就要轉去隔壁魚x魚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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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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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買就會買,說一堆屁話推到別人身上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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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金錢部分我覺得支付完給甲方後甲方需提供捐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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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很多人都以為這契約寫出來就要這樣簽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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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可以改,每月探視,老實說我真覺得哪個中途這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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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買貓的就不就再說什麼因為怎樣怎樣了。會買就是會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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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5為什麼要提供捐款證明? 私人中途哪來的證明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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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開收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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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他有收款,這個叫收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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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合約只是把人逼走而已,與現實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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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採用此條款,造成送養困難,屆時勢必面臨反思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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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毛孩雖立意良善,卻難保不會適得其反,錯失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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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買就會買 跟中途嚴苛有什麼關係+1 想領養又不是只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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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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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09:33, , 84F
而且把回傳照片當作打擾很怪 當作與朋友分享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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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ZHX9U_ (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