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浪貓] 有關街貓捕捉已回收

看板cat作者 (Zoe)時間10年前 (2013/12/20 00:07),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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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三下午在凱道有一場小小的抗議活動, 抗議的標的是政府濫捉街貓街犬. 我的朋友非常愛貓,她有去參加. 不過大概是抗議規模太小了,完全沒看到媒體報導. 我自己也是很愛貓的,朋友跟我說一般的街貓很難捉, 會被捉的街貓其實都是很乖很親人的,才會笨笨地被捉走. 可是這些貓對人類完全沒有危害啊!憑什麼捉牠們去等死??? 我想問一下政府捉街貓街犬的法源依據是?? 剛稍為翻了一下法條,感覺相關的法條有: 動物保護法第14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 可是怎麼看都覺得處死那些貓貓於法不合啊! 我本身是做性別運動的,在動保方面沒經驗 有請前輩不吝賜教.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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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條: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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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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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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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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