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car ]
討論串[新聞] 都給你停就好!男暴力移車到紅線 警回:報案沒用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6(44推 18噓 39→)留言101則,0人參與, 6月前最新作者strive (hihi)時間6月前 (2023/11/20 09:11), 編輯資訊
1
3
1
內容預覽:
原文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309863. 原文內容:. 都給你停就好!男暴力移車到紅線 警回:報案沒用. https://youtu.be/J9pSsrTbhRI?si=gzBjWfEAoFdhQ0xD. 台南永康有民眾把機車停在路邊,遭到駕駛強行
(還有773個字)

推噓0(1推 1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6月前最新作者su31tak (su31tak)時間6月前 (2023/11/20 10:43), 編輯資訊
0
3
1
內容預覽:
中華民國刑法 §13.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如果搬車仔的態度是「喔我知道他有可能壞掉呀,但壞掉關我屁事」. 那一樣該當故意破壞他人財產,一樣得論罪科刑. 至於搬車仔到底怎麼想?那也得是
(還有11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