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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我這樣檢舉會違反比例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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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27推 0噓 40→)留言67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IS5F5566 (小港人打滑)時間3年前 (2021/03/08 12: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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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兩天一個新聞,. 有個違規達人收到21張罰單,. 申訴撤銷掉15張。. 前幾天我也才檢舉一台車違規三件(三分鐘內),. 可是三件都是不同違規,. 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在左實右虛標線由左往右變換車道,. 在右轉專用道直行。. 我這樣檢舉有不符合比例原則嗎?. -----. Sent from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時間3年前 (2021/03/08 14: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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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新聞內容果然容易有沒注意到的地方,去看了一下判決(桃園地院109交459). https://bit.ly/2Obr7eD. 法院主要是以道交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第1款規定的意旨及釋字604解釋理由書內容去認定間隔未達6分鐘或6公里的違規部分不符合禁止連續舉發裁罰之立法意旨,所以撤掉這15件違
(還有28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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