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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行駛高速公路請勿造成他人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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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白天上國道,HUD定速 110開中線,有後車來會加速到130切中線. 一路就這樣切來切去,中線有車擋著就切內線,等到後車來了再切中線. 結果被姊姊噹說我亂換車道,像她開車就不會亂換車道@#$%@#$%. 就我開車到現在,都是這樣開.我想說她可能龜中線,跟著車流慢慢跑.... 晚上回程我給她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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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先談談法條好了,今天真的要咬文嚼字的話,. 可以最高時速於內車道行駛. 這我龜毛一點我可以說:. "我表速就還沒到最高速,你前車佔住內車道還不滾?!". 然後龜車說:. "馬的我都最高速行駛了,你後面車超速我幹嘛讓你?!". 這時候我只能說,是否超速是否為最高速,不是自己表速或GPS可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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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速度為何. 只要你後面有車在一定距離之內接近你後還可以等速跟在你後面. 這樣就代表你占用內車道. 至於你換回中間車道 後車前進後 他後面有沒有車才是他有沒有占用內車道的問題. 你不想切車道增加危險 又何必叫別人切車道增加危險呢?. 這句話現在我說給你聽. 當然我個人比較喜歡有不一樣的說法.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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