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爽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又逼車 他拿空氣

看板car作者 (勤樸)時間5月前 (2023/11/07 12:52),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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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55605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原文內容: 在桃園市工作的27歲趙姓男子,2年前某夜駕車搭載劉姓友人由楊梅往桃園方向行駛,途 中認為傅某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有逼車之嫌,因而心生不滿,一路追逐傅男,為了讓對 方停車理論,趙男除持空氣槍射擊傅某車輛右前葉子板,還直接駕車斜停在傅的車前,阻 擋對方離去,桃園地檢署依妨害自由、毀損等罪起訴,桃園地院審結,依強制罪將他判處 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趙姓男子2021年10月6日晚間8點,駕車搭載劉姓友人,由桃園楊梅往桃園方向 行駛,行經平鎮區某路段時,因趙男認為傅姓男子駕車時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有逼車嫌疑, 以致心生不滿,想讓傅某提車並上前理論,雙方經一陣追逐後,於44分鐘後,終於在中壢 區中華路一段與忠孝路口趁停等紅綠燈找到機會。 判決說,趙男基於強制、毀棄損壞犯意,手持無殺傷力的空氣槍朝傅某所駕車輛的右前葉 子板處射擊,致右前葉子板、右前A柱凹陷毀損,以此強暴方式欲迫使傅某停車失敗,趙 竟然直接駕車斜停在傅某車前,迫使傅某停車妨害他自由駕車離去的權利,案經傅某向中 壢警分局提告。 法官審酌,趙姓被告在公路上公然以空氣槍射擊的方式恐嚇傅姓告訴人,並逼使傅某停車 ,趙的犯行對於傅某危害的程度甚大、毀損犯行對傅某所生損害程度,雖然犯後迄未賠償 、但趙男在法院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徒刑4個月,並諭知易科罰金。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奇怪 最近逼車開槍的新聞越來越多 難道槍枝已經成為標配 還是特定廠牌的汽車才有? 全台灣只剩車板沒槍 -- 英國老人在海關翻找護照,動作很慢找了很久,女海關尖酸的問:你來過法國? 英國老頭說:我只來過一次。女海關更尖酸的問:你來過怎麼不知道提前拿護照? 老頭:我上次來時沒檢查護照。 女海關高聲叫道:不可能!英國佬來法國我們永遠都要檢查護照! 老頭:44年登陸時候,海灘上可一個法國人沒見著... 旁邊德國老頭說:是的,這個我能證明,當時灘頭確實一個法國人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7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99332721.A.0C1.html

11/07 12:57, 5月前 , 1F
又不是真槍
11/07 12:57, 1F

11/07 12:59, 5月前 , 2F
強制罪?
11/07 12:59, 2F

11/07 13:12, 5月前 , 3F
阻擋對方離去是強制罪
11/07 13:12, 3F

11/07 13:21, 5月前 , 4F
空氣槍隨便買都有,有又怎樣?
11/07 13:21, 4F

11/07 14:16, 5月前 , 5F
才四個月 逼車天堂
11/07 14:1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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