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擋板式停車場事故

看板car作者 (雪紋)時間6年前 (2019/04/30 11:26), 6年前編輯推噓75(8914296)
留言399則, 109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7/14 (看更多)
→ nicktony: https://i.imgur.com/H6APnQ2.jpg
04/30 08:29 → nicktony: 沒意外一樣會有這種說明 第一次使用至少看一下吧 04/30 08:31 https://i.imgur.com/wJDPWuJ.jpg
身為設計師,說真的對於台灣一堆這種智障告示心灰意冷 這種告示到底只是交差了事,還是真的要告知使用者事項啊.... 先提nicktony版友說的使用教學 1.深藍底紅字、淺藍底白字 2.內文字過小、用了內文難以閱讀的粗楷體 此篇原PO行車紀錄器影片更是,完全只有字、粗楷體、POP字體 另外警示燈在轉,完全無法起到警告別人不准停的作用... 因為一堆停車場出入也是閃一樣的燈 改善方式: 1.告示應以圖示為優先,文字最好不超過20字 2.警示燈應改成紅綠燈號、或是LED直接顯示"O可停車" "X維修中" --- 這種檔板式的停車方式對台灣使用者來說是全新的方式,我至今也只停過一次 當時也是遇到nicktony的那種告示,偏偏我停的那個車位也是路邊車格, 跟原PO狀況相似,停下來立刻擋住十字路口,最後整整繞著那個建築物轉了四圈, 才看完那個智障告示 而且這個斜坡檔板的設計,外觀實在太像可以直接輾過去->彈起來卡住->繳費再降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11FgH3OeDk
範例影片,順向進得去、逆向出不來 原PO碰巧運氣不佳,旁邊兩格都有人停,沒有對照組,無法得知所謂"檔板升起不能過" 到底是不能往前開/不能往後退/兩者都不可以 這件事情我覺得原PO沒注意沒錯,廠商的防呆跟告示其實也不合格 一個新產品真的不能太想當然使用者一看就知道如何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89.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6594817.A.BAE.html

04/30 11:27, 6年前 , 1F
十年前就有的東西還新....
04/30 11:27, 1F

04/30 11:28, 6年前 , 2F
老實說還真的沒遇過這種,我住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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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28, 6年前 , 3F
可能你的城市比較多,我在新竹這邊至今只看過一個全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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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29, 6年前 , 4F
而且還是這兩個月才裝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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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29, 6年前 , 5F
對啦 都是they的錯 車主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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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國文老師應該時常請假,我上面有寫原PO沒注意耶

04/30 11:29, 6年前 , 6F
那個藍色牌子真的字太多,我會看,但很多人根本不會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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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29, 6年前 , 7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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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0, 6年前 , 8F
只要大大兩張照片,一個是擋板平放,一張是立起,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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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1, 6年前 , 9F
有趣的是 你還是花了時間確認後才停進去不是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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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1, 6年前 , 10F
加註"擋板升起時,請勿進入停車",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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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1, 6年前 , 1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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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1, 6年前 , 12F
我以為這種擋板怎麼停是常識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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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1, 6年前 , 13F
重點是要用"實際的照片",而不要用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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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說的,這告示最重點就是要告訴別人檔板長怎樣 不過其實可以用示意圖,但是是3D線稿的檔板升起/降下的圖案, 而不是版友提供那種紅色一個方框的爛圖

04/30 11:32, 6年前 , 14F
不過這argument倒是可以當作原po對損害責任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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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2, 6年前 , 15F
我以為 "擋板升起時,請勿進入停車" 這幾個簡單的字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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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3, 6年前 , 16F
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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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知道這東西如何運作,才會覺得這樣的文字足夠 你可以點我範例的影片,這檔板如果完全不懂的人看到,理解有可能會是像那個影片

04/30 11:33, 6年前 , 17F
對不起鄉巴佬真的沒停過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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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3, 6年前 , 18F
這篇主要想要爭論的其實是 "告示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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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真的有夠多沒有用的垃圾告示,看得超不爽 ※ 編輯: snownow (36.229.189.16), 04/30/2019 11:37:33

04/30 11:35, 6年前 , 19F
告示牌的顏色是真的不舒服 有中華民國美學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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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39, 6年前 , 20F
新竹Times無人停車場都是這種裝置啊!很常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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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停公有或立體停車場,沒停過Times...

04/30 11:40, 6年前 , 21F
台灣人就是要 花生醬中有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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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0, 6年前 , 22F
鮭魚切片是鮭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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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0, 6年前 , 23F
這種警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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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不提,光花生醬這個,歐洲規定強制要標,不然有人過敏死了是廠商責任 反諷倒是不必了,警語做不到警告功能就是爛,一堆業主整天要塞一堆字在告示上

04/30 11:40, 6年前 , 24F
事故現場的字體都太小,要人走到面前才能識別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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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nownow (36.229.189.16), 04/30/2019 11:42:28

04/30 11:41, 6年前 , 25F
不然你廠商一定有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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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1, 6年前 , 26F
根本沒考慮實際停車,尤其只有一人駕駛全程在車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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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1, 6年前 , 27F
台灣智障很多啦 不適合太進步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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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1, 6年前 , 28F
像後面那閃燈寫一堆不知道什麼字,"閃爍時請勿進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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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2, 6年前 , 29F
推!告示就是要讓不懂的人看得懂 清楚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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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3, 6年前 , 30F
歐洲是強制標示食物中有花生醬,不是花生醬中有花生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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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43, 6年前 , 31F
兩個意思差了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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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強制規定要標註過敏原啦,應該說規定要標"可能含有過敏成分" ※ 編輯: snownow (36.229.189.16), 04/30/2019 11:44:29
還有 333 則推文
還有 28 段內文
05/02 10:20, 6年前 , 365F
還有,當你沒把握的時候應該是選擇不要停,而不是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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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0:20, 6年前 , 366F
試看再來怪別人。
05/02 10:20, 366F
有做到有用的標示再來怪顧客眼睛沒長好比較實際 推文明明一堆人完全沒用過,證實這個在台灣的普及率真的不高 有"用過"且"遇到維修狀態"的人肯定更少,對很多人說這真的是全新的 這玩意的設計比柵欄更不直覺人性,本來就是得花成本做標示教育初次使用的人 沒看過的人到底要怎麼知道這個是"正在維修中" 另外我真的不能理解所謂沒把握是怎樣 影片很明顯事主完全不覺得這個是不能進入的, 事主就很有把握啊,他原本還想教副駕怎麼停咧 他可能以為順向可以進去,逆向不可(如我這篇的影片), 檔板的字若照這邏輯思考,也可以理解成"繳費完還沒降下前不能開" 再看事主原文,他還是繳費以後沒降下來才發現車損的 不過的確啦,拜這討論串的廠商態度之賜,我覺得很多人以後都會選擇不要停XD 像我家附近的全聯我應該就再也不會去消費了,去大潤發還自動辨識車牌更好用

05/02 11:07, 6年前 , 367F
停車格有一個這麼大的障礙物一般情況下都會先確認過不
05/02 11:07, 367F

05/02 11:07, 6年前 , 368F
過的去才停吧,順向可以逆向不行這想法也不合理,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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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8, 6年前 , 369F
是告訴使用者我離開時根本就不用繳費,想辦法把擋板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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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08, 6年前 , 370F
順向壓下來不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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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11, 6年前 , 371F
還有,我覺得維護並不是主因,今天的情況只是剛好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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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11, 6年前 , 372F
維護,所以才被人用維護的角度去看,但如果今天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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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11, 6年前 , 373F
機械故障導致擋板翹起,廠商還來不及發現就有人硬開進
05/02 11:11, 373F

05/02 11:11, 6年前 , 374F
去呢?在外觀上是一模一樣的。
05/02 11:11, 374F
我文章中間好像有回過 維修+標示+左右兩側正好有停車無法對照檔板放下模樣+無擋住入口 你正好遇到這種情況的機率有多高? 維護是因素之一,事件發生不會只有單一原因 我一直強調的是廠商要想辦法把維修的標示弄得更清楚易懂一點 讓所有人一眼就看得出來這格子不能用 另外其實檔板一般高度跟維修時的高度不同, 這也是我在這串重複看了很多次才發現的 還有這種停車裝置故障時有可能會弄壞車、低底板弄壞車,倒車沒對準也可能弄壞車 這種設計你不覺得爛透了嗎,以後有裝這種裝置的店家我都不會去消費了XD 因為我的車子底盤最低是13cm,我還是看了這串才發現這玩意可能會搞壞我的車 順向可進逆向不可這是個思考誤區, 他這樣覺得的時候,他並不會想到有你說的那種可能 何況是真的有這種裝置存在,我只停過一次這種格子, 但若真的看到檔板翹起直覺會想到這種, 推文也有好幾個人說會誤以為是這模式,表示不是只有我這樣想 ※ 編輯: snownow (36.229.189.16), 05/02/2019 11:21:32

05/02 11:37, 6年前 , 375F
原po自己都沒講過沒看到擋板上的警語了,大家還這麼貼
05/02 11:37, 375F

05/02 11:37, 6年前 , 376F
心幫他設想,你只要回答如果今天不是在維護,而是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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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37, 6年前 , 377F
問題導致擋板翹起,照原po這種開法是不是還會發生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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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37, 6年前 , 378F
的事就好,另外,你自己都承認是思想誤區了,卻要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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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37, 6年前 , 379F
為你負責豈不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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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1:39, 6年前 , 380F
另外,所有機械停車位我都不喜歡停,因為真的不好停。
05/02 11:39, 380F
思想誤區是相對來論, 因為現在機器的邏輯是這樣,所以我的順逆向才會是錯的 若設計成順向可進逆向不可、開始計費時鎖住不能下壓,這時我的邏輯就會是對的 不只我這樣想,也有很多人同樣以為, 你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不代表別人也是理所當然這樣覺得, 思想誤區指的是有一部分的人的"理所當然"與另一部份的人不同 例如這篇推文裡面,一堆人說這裝置很常見、一堆人說從來沒停過 設計標誌這工作就是要幫助所有人的"常識"基準點相同 但以我的觀察這家的標誌就是沒達到標準 我的文章從頭到尾都在說兩方都有錯、但廠商必須改進標示 而且我也具體提出標示哪邊不當了,推文總是在吵其他點 標示如果清晰,就不會有多起事故(第一篇有提到同樣事故不只一起) 標示如果足夠,推文不會那麼多人贊同我說的 本來廠商開門營業就是要賺錢+服務客戶 設備整天壞掉、整天面對客戶投訴、法律戰,難道就兩手一攤說客戶眼瞎關我屁事? 前面有人推文說得很好,稍作改善,創造雙贏 ※ 編輯: snownow (36.229.189.16), 05/02/2019 12:00:44

05/02 12:09, 6年前 , 381F
廠商有做更好的空間跟廠商有錯是兩件事,我並不反對要
05/02 12:09, 381F

05/02 12:09, 6年前 , 382F
求廠商做更好,但要說廠商在這件事情上有錯就太快了。
05/02 12:09, 382F
觀點不同,我覺得以設計標準來看這個防呆標示完全不行,廠商是有錯的 你是站廠商端,我是站消費者端來看 剛才想到的一個經典案例: IKEA有個櫥櫃,空的時候被攀附容易傾倒壓傷幼童, IKEA後來改成附贈固定牆面工具,說明書也有要求固定, 但沒有用很嚴重的警告標示不固定有可能因攀爬倒下壓死幼童 之後又出現了幼童被壓死事件 IKEA說明書已經標了要固定牆面,但標示的不夠顯眼明確, 導致消費者不了解不固定的嚴重性 法庭上IKEA被判敗訴,現在還在想辦法回收賣出去的櫃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1222/1018628/ 所以標示不足導致事故,我認為應該廠商應該是有責任的 ※ 編輯: snownow (36.229.189.16), 05/02/2019 13:25:35

05/02 13:50, 6年前 , 383F
我覺得你舉ikea的例子跟這不一樣,因為櫃子的重心會不
05/02 13:50, 383F

05/02 13:50, 6年前 , 384F
會因為有人爬上去而傾倒並不是一般人可預期的,但停車
05/02 13:50, 384F

05/02 13:50, 6年前 , 385F
格裡有個東西擋在那邊,一般都會認為要先確認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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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50, 6年前 , 386F
停,怎麼停,而不是直接就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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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57, 6年前 , 387F
而且本篇的重點是原文一直都沒說他停進去前到底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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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57, 6年前 , 388F
看到擋板跟警語,如果有,就不是討論警語清不清楚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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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57, 6年前 , 389F
題了...
05/02 13:57, 389F
IKEA的例子是一樣的,重點是IKEA標示了,但依然輸了, 以此為例證明標示並不是有標就等於沒問題,而是要有效的讓消費者清楚"危險在哪" --- 如果有看到,故意停進去,100%他的錯 但影片就很明顯沒有,他覺得一切都是正常的, 他如果是故意的,不會停好還問副駕:你會停這種嗎? 副駕回他:有撞到了 他還回:沒撞到 如果他有看到,但無法意識到這個標語是用來警告這種情況不能進去,那是標誌的錯 如果他沒看到,那就更是標誌的錯了,標得讓人無法注意到 當然他自己警覺性不太夠,自己也要負擔部分的責任, 但此例我依舊覺得廠商有部分錯誤 您一直要別人別假設原PO沒看到 我才要請你不要一直假設人家看到還硬要撞,到底誰會發神經知道不能停硬要上 原PO影片明顯顯示前方還有一格車位只是不太好停,他才選擇事發那格 這篇文章一直跟我跳針的幾位版友都是這個言論,講一講又開始扯小孩躺在車位內 今天廠商如果每個車位擺一個小孩請他們在那睡覺,然後不標示出來一樣有責任啦 裝置出現了使用者無法辨識的狀態,廠商就要有義務做到清晰標示跟清楚的警告 今天他是廠商,他們有這個義務去完善他們的商品 ※ 編輯: snownow (36.229.189.16), 05/02/2019 14:41:59

05/02 16:40, 6年前 , 390F
如果他沒看到警語,講標示不清明明就比扯維護有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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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40, 6年前 , 391F
他完全都沒提到,連底下噓他的他也沒用這點反駁,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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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40, 6年前 , 392F
多篇回文也沒看他再說什麼,是真的覺得很奇怪啦,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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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40, 6年前 , 393F
部分就像你講的,觀點不同,這種時候就交給法院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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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40, 6年前 , 394F
吧,如果如ikea那樣,那也是美事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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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49, 6年前 , 395F
還有,我從頭到尾都沒說他故意撞上去,只說他沒確認清
05/02 16:49, 395F

05/02 16:49, 6年前 , 396F
楚怎麼停就停了,你自己也提出了思想誤區的理論,那是
05/02 16:49, 396F

05/02 16:49, 6年前 , 397F
不是要他把當初停車時看到跟想到的都交代清楚討論才比
05/02 16:49, 397F

05/02 16:49, 6年前 , 398F
較有意義呢?也才知道廠商在這次事件可以往哪個方向改
05/02 16:49, 398F

05/02 16:49, 6年前 , 399F
善標示不是嗎!?
05/02 16:49, 39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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