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行車糾紛 插入車陣比中指

看板car作者 (老胖子)時間5年前 (2018/10/27 11:28), 5年前編輯推噓88(92442)
留言138則, 10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s://youtu.be/3QX2Yt6aArw
直行車 行進中 突然機車從左側插入車陣 警示的按了一聲喇叭後 對方擋在車前幹繳 擋車五秒 並連續比了兩次不雅手勢 XD 一副你奈我何的樣子 然後後面還一直回頭罵人 https://imgur.com/a/MM2VFo1 不知道除了告他公然汙辱外 他是否還有違反什麼交通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52.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0610937.A.B2E.html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2:17

10/27 11:32, 5年前 , 1F
你告不成啦,乖
10/27 11:32, 1F
交給簡易法庭去判 乖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3:30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3:57

10/27 11:34, 5年前 , 2F
1.有打方向燈嗎? 2.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
10/27 11:34, 2F
看影片應該是沒有打方向燈 因為他的龍頭沒有閃燈號

10/27 11:35, 5年前 , 3F
一樓要讓我收傳單了沒 整天發廢文 你也知道別人告不成
10/27 11:35, 3F

10/27 11:35, 5年前 , 4F
喔 笑死
10/27 11:35, 4F
提告是一定告的成 判決有沒有成果而已 網路上行車糾紛不雅手勢判例也不少 剩下的就交給簡易法庭去判 上派出所告完之後 大概兩小時左右就接到警局的轉達 對方的父親想要代替他當面跟我致歉 問我方不方便過去派出所 我回絕了 自己的行為要自己負責 剩下的交給簡易法庭去判決 如果收到和解金 全數捐給喜憨兒基金會 到時候會po收據上來 對方賠償多少 我自己跟著捐等額金額給基金會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1:10

10/27 11:40, 5年前 , 5F
當下幹嘛不下車嚇嚇他
10/27 11:40, 5F
對方帶著小孩子 不想造成小孩子陰影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1:55

10/27 11:44, 5年前 , 6F
有時間陪他玩玩
10/27 11:44, 6F
也有錢陪他玩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6:10

10/27 11:46, 5年前 , 7F
感覺解氣,吉吉吉
10/27 11:46, 7F
本來昨天他道歉的話就給機會撤銷 但拖著老人幫忙道歉 只好讓他知道後果需自負的道理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7:07

10/27 11:52, 5年前 , 8F
感覺問題 違規還比中指 支持提告
10/27 11:52, 8F

10/27 11:52, 5年前 , 9F
5000塊了事 沒啥感覺吧
10/27 11:52, 9F
所以不會讓他5000了事 讓他有感一點

10/27 11:53, 5年前 , 10F
底層又沒腦的一堆,然後還要別人擦屁股
10/27 11:53, 10F

10/27 11:54, 5年前 , 11F
推提告。讓他自行負責。
10/27 11:54, 11F

10/27 11:56, 5年前 , 12F
畫面有點暗 中指不太明顯
10/27 11:56, 12F
為了上傳 有壓縮畫質 實際上的檔案 清楚 基本上只要構成公然 加上明顯的以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 就可以開告了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58:46

10/27 11:58, 5年前 , 13F
支持推
10/27 11:58, 13F

10/27 11:58, 5年前 , 14F
妨礙名譽應該有點難,公然侮辱還有一些機會
10/27 11:58, 14F
刑法中的所謂的妨害名譽罪, 其中包含了公然侮辱罪、毀謗罪、毀謗死者及妨害信用 你誤會法條了XD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59:17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2:00:02

10/27 11:59, 5年前 , 15F
不是很能理解機車為何要比中指,是之前就有糾紛嗎?
10/27 11:59, 15F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位 他硬插進來 我按鳴一聲喇叭警告 也許是因此造成他不滿 如果他後續不要持續有這些挑釁的動作和言語上的怒罵 由於自己也有按喇叭 我是不會提告的 但他後續的動作 讓我不得不去做提告的動作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2:02:13

10/27 12:02, 5年前 , 16F
沒糾紛的話大概又是一個路怒症患者
10/27 12:02, 16F

10/27 12:04, 5年前 , 17F
水!
10/27 12:04, 17F

10/27 12:07, 5年前 , 18F
幹的好!吉死他
10/27 12:07, 18F

10/27 12:13, 5年前 , 19F
有吉有推 鍵盤法官又在告不成了 網路上案例這麼多連google
10/27 12:13, 19F

10/27 12:13, 5年前 , 20F
都不會?
10/27 12:13, 20F

10/27 12:14, 5年前 , 21F
還讓他爸爸來代替道歉哩XD
10/27 12:14, 21F

10/27 12:16, 5年前 , 22F
等後續
10/27 12:16, 22F

10/27 12:17, 5年前 , 23F
這種爛人教出來的小孩最多也只是8+9而已
10/27 12:17, 23F

10/27 12:26, 5年前 , 24F
台灣人要被告過、檢舉過才知道要守法
10/27 12:26, 24F

10/27 12:27, 5年前 , 25F
堅持走到底,別和解。說不定還是無照駕駛的毒蟲
10/27 12:27, 25F

10/27 12:27, 5年前 , 26F
的好 推
10/27 12:27, 26F

10/27 12:32, 5年前 , 27F
告的好 等後續
10/27 12:32, 27F

10/27 12:39, 5年前 , 28F
哈哈哈告的好!等後續
10/27 12:39, 28F

10/27 12:40, 5年前 , 29F
告的好
10/27 12:40, 29F
還有 76 則推文
還有 15 段內文
不要出一張嘴 對你本身修養沒好處 有興趣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照你自己的方法試試看 實際測試最準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23:43:51

10/27 23:42, 5年前 , 106F
想知道後續情形,再麻煩說一下,感謝
10/27 23:42, 106F

10/27 23:49, 5年前 , 107F
讚一個,有你真好
10/27 23:49, 107F

10/28 00:37, 5年前 , 108F
10/28 00:37, 108F

10/28 01:08, 5年前 , 109F
呵呵~你可以來試試看啊~不起訴就是不起訴~你沒有辦法
10/28 01:08, 109F

10/28 01:09, 5年前 , 110F
你即使有紀錄器也沒有辦法舉證前車針對你
10/28 01:09, 110F
【裁判字號】 101,易,1020 有時候不要太鐵齒 上裁判書查詢系統 裡面很多實際的判例 很多判決書裡的被告也都是會講這些理由說自己沒有針對人 實際上怎樣 就看法官的認定 你想賭 你就繼續維持這樣的觀念

10/28 01:32, 5年前 , 111F
其實這樣應該可以成立強制罪吧,顯然你的車被他擋住無法繼
10/28 01:32, 111F

10/28 01:32, 5年前 , 112F
續前進,左邊的機車才會全部往右插進來
10/28 01:32, 112F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8/2018 03:30:40

10/28 07:37, 5年前 , 113F
不提告是姑息 只會助長這種人的焰氣
10/28 07:37, 113F

10/28 09:45, 5年前 , 114F
某樓真d善良 以後我只要有道歉大家不要告我喔> <plz
10/28 09:45, 114F

10/28 10:49, 5年前 , 115F
看完影片不管原po怎麼弄對方 我都贊成 這種腦殘需要被教育
10/28 10:49, 115F

10/28 10:51, 5年前 , 116F
一般人被這樣比中指一定也會不爽 但真正會為自己出一口氣
10/28 10:51, 116F

10/28 10:51, 5年前 , 117F
的人有幾個 都馬只能在車上或跟朋友幹譙
10/28 10:51, 117F
提告之後 每晚睡得好香甜 不知道遠方的你是否有一樣的心情

10/28 11:23, 5年前 , 118F
吉吉復吉吉
10/28 11:23, 118F

10/28 11:40, 5年前 , 119F
死他
10/28 11:40, 119F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12:04:33

10/28 12:36, 5年前 , 120F
呵呵~我跟你講連法院都上不了,我就是有經驗,
10/28 12:36, 120F

10/28 12:37, 5年前 , 121F
有影片,也請對方去做筆錄,他說他無聊比前面,
10/28 12:37, 121F

10/28 12:37, 5年前 , 122F
檢察官直接不起訴,你遇到消ㄟ,還可以知道你家住址
10/28 12:37, 122F

10/28 12:38, 5年前 , 123F
你知道這點你還睡得香甜XD,厲害啊~真的要搞你,簡單
10/28 12:38, 123F

10/28 12:39, 5年前 , 124F
遇到這種 去吃個甜食換換心情咖喜仔
10/28 12:39, 124F

10/28 12:39, 5年前 , 125F
是你的觀念薄弱還是我的實際經驗有用,我大笑三聲
10/28 12:39, 125F
當然睡得香甜 我敢告他 我也不怕對方知道我的地址 知道又怎樣 不管對方要玩明的 要玩暗的 我有的是時間和錢來耗 至於這個案子實際有沒有經由簡易法庭判決 還是到檢察官那邊就被奢掉了 到時候就知道了 你的經驗不一定是別人的經驗 就跟你打死不相信判決書一樣 都教你怎麼查了 還是不相信 那就沒什麼好討論了

10/28 13:05, 5年前 , 126F
支持你吉 但記得要貼上後續狀況
10/28 13:05, 126F

10/28 14:08, 5年前 , 127F
社會教育需要有人努力
10/28 14:08, 127F

10/28 19:09, 5年前 , 128F
新聞就有一堆
10/28 19:09, 128F
新聞不準 但是判決書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過往的案例其實蠻多的 有判成功或沒判成功的案例都有 沒到最後不知道 反正就跟對方耗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20:58:09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21:02:57

10/28 21:26, 5年前 , 129F
Good job
10/28 21:26, 129F

10/28 21:32, 5年前 , 130F
告!!
10/28 21:32, 130F

10/28 23:22, 5年前 , 131F
推!! 上面一堆鍵盤嘴不用理
10/28 23:22, 131F

10/29 10:45, 5年前 , 132F
加油 支持~~堅持到最後讓他得到教訓
10/29 10:45, 132F

10/29 13:37, 5年前 , 133F
這路況好恐怖
10/29 13:37, 133F

02/25 15:10, 6年前 , 134F
唉 左前方塞住了 輪流行駛很難嗎?
02/25 15:10, 134F

03/08 11:30, 6年前 , 135F
直接打臉,朝聖
03/08 11:30, 135F

03/08 11:43, 6年前 , 136F
支持吉。但你確定喜憨兒收得到你的和解金嗎?要捐給協會
03/08 11:43, 136F

03/08 11:43, 6年前 , 137F
不如自己去東區捷運站出口,把錢拿給叫賣愛心麵包的喜憨
03/08 11:43, 137F

03/08 11:43, 6年前 , 138F
03/08 11:43, 138F
文章代碼(AID): #1Rqzjvik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