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機車與汽車發生車禍,對方維修單不合

看板car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4/20 10:42), 6年前編輯推噓9(1018)
留言19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估價單做的只是估價 不是收據、不是發票、不是帳單 你覺得金額有問題 就不要乖乖掏錢 反正出錢的總是最大不是嗎? 警察給你的叫「事故初判表」 那個不會明載責任比例 即使明載比例 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充其量只是給保險公司的「參考」 真正有法律效力的是法院的判決 你們當然可以先調解 調解失敗保險公司要跟你討錢 自己要擔任原告上法院 這很麻煩的 保險專員都有一定權利可以談金額 大不了你就擺著爛 看他願不願意為了幾千元的差額告官 我想多數情況都是很好談的 再來最慘就算上了法院 法院算車禍賠償很嚴格的 雖然工資不算折舊 但零件要依年限算折舊 常常折下來只剩原價的十分之一 更不可能發生撞左邊賠右邊這種情況 但缺點就是你要找時間出庭 出庭態度要誠懇、講話要有條理 切記你是被動方、被告方 懂訴訟的人都知道 被告才是優勢方 千萬不要被嚇唬住了 勿心急、勿隨意掏錢散財 一點點經驗給你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96.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24192177.A.85A.html

04/20 10:52, 6年前 , 1F
被告的優勢在於對方要舉證 還有出庭地點離被告近
04/20 10:52, 1F

04/20 11:04, 6年前 , 2F
侵權行為可能會在行為地 也就是車禍地法院管轄
04/20 11:04, 2F

04/20 11:20, 6年前 , 3F
常常1/10真的假的!那不就修30萬只要賠3萬!那騎機車告
04/20 11:20, 3F
工資不折舊 另外提醒烤漆材料也不折舊

04/20 11:20, 6年前 , 4F
個過失傷害對方是不是還要倒貼?
04/20 11:20, 4F

04/20 11:22, 6年前 , 5F
原po,22500一半責任到最後有可能只要2500就下莊。奉勸各
04/20 11:22, 5F

04/20 11:22, 6年前 , 6F
位鄉民車體險保好保滿
04/20 11:22, 6F

04/20 11:50, 6年前 , 7F
這篇教的是肇事擺爛等法院判?我有誤解嗎?
04/20 11:50, 7F
冷處理

04/20 12:11, 6年前 , 8F
原po應該是機車族吧,等他買車被三寶撞,對方又剛好
04/20 12:11, 8F

04/20 12:11, 6年前 , 9F
看到這篇文章,跟他魯折舊,畫面一定很棒
04/20 12:11, 9F
我家三台汽車兩台機車

04/20 12:13, 6年前 , 10F
違規本來就有風險,無法負擔風險就乖乖騎車
04/20 12:13, 10F

04/20 12:53, 6年前 , 11F
調解不成當然是等法院判啊?有疑問?
04/20 12:53, 11F

04/20 13:05, 6年前 , 12F
訴訟麻煩,耗時耗精神,不過這也是保險公司法務部
04/20 13:05, 12F

04/20 13:09, 6年前 , 13F
門做的事,原肇事者先google案例
04/20 13:09, 13F

04/20 13:29, 6年前 , 14F
給法院判叫擺爛??這觀念
04/20 13:29, 14F

04/20 13:30, 6年前 , 15F
開車想保護自己就買保險啊,上法院也是專員上
04/20 13:30, 15F

04/20 13:31, 6年前 , 16F
折舊行情是每年20% 所以也不是仗著車好就不怕
04/20 13:31, 16F
不是照行情 是依照行政院頒布的固定資產耐用表來計算折舊 比20%還多 你可以google

04/20 15:02, 6年前 , 17F
去法院最公平阿 擺爛等法院是對的 所以千萬要去保險
04/20 15:02, 17F

04/20 15:03, 6年前 , 18F
有車體險更好 直接出險 什麼都不用管
04/20 15:03, 18F

04/21 09:20, 6年前 , 19F
我po過文了每年1/5
04/21 09:20, 19F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折舊有「平均法」和「定率遞減法」兩種 前者確實是每年20% 但使用後者計算折舊更大 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年北小字第1686號判決 就是採用後者計算 ※ 編輯: capitalofz (114.137.102.9), 04/21/2018 19: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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