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personasa版友永久水桶處分

看板car-pool作者 ( GENAU)時間7年前 (2017/02/19 13:08), 7年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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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規沒有禁止回應公告之條文,我就直接回了 三、無端噓文漫罵者,初次給予警告,警告不聽或再犯者水桶一個月,期滿來信解除。 五、發表與共乘無關之人身攻擊文章,直接給予永久水桶。 以上是貴板與此事有關之2條板規,經觀察原本爭議文章可以發現, 1. 其噓文乃針對原po有關共乘之負評,應不屬於無端噓文謾罵。 2. 其內容無"與共乘無關之人身攻擊",亦不屬於板規5之規範範圍。 共乘糾紛之對錯與否屬於當事人兩造之私下糾紛, 板主應依據板規有憑有據執行板務,在板規規範之外認為有應該進行處理之部分, 也應該先修改板規,而非在板規毫無規範的情況下就以板主"個人認定"之正義理由 對板友之未違反板規之部分,進行超出板規規定範圍外之限制。 板主針對此糾紛案件的處分用意也許是好的,也獲得許多板友的支持, 但是身為板主,擅自跨越板規之界線以"私人之正義"行使板主權力, 您侵犯的是板主"中立且依法行政"的權威與板主義務, 同時還侵犯了所有板友 "在板規規範範圍內享有言論自由" 的權利。 您的這個處分也許人人叫好,但是以此行為破壞板規所賦予您的權力範圍, 對所有板友的言論自由都是個潛在的威脅, 也是在擴張您以及未來所有板主對板務處理上,超過板規範圍任意行使權力的權限。 希望板主謹慎行使板主之權力,而非以單一案件挾眾多板友之支持而濫用此權限。 ※ 引述《happyhappy (我是帥哥喔)》之銘言: : 針對負評文章 對於personasa版友的指控 : 本人作出永久水桶的裁決 : 理由如下 : 1. 共乘搭車本為環保並媒合雙方的需求 : 今以搭車為名行搬家之實 已實屬欺騙 : (指控人已提出照片作為佐證) : 2. 汙衊駕駛以簡訊騷擾 : 指控人有張貼簡訊內容 內容並未有任何威脅 : 或是人身攻擊之語句 : 這已經產生造謠 : 3. 動輒以提告作為威脅 : 完全不檢討自身行為 也沒有提出任何證據反駁對方 : 於本版產生極為糟糕的影響 : 所以 我只能說 完全以 利用 駕駛為出發點的搭車 : 是不能被允許的 : 本版可能不適合您的使用 以後請另請高明 : 若不服判決 : 請提出 1. 提告三連單 2. 車主威脅你的簡訊 3. 證明你當天並未進行"搬家"等 : 大量行李搬運 : 版主 happyhapp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15.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pool/M.1487480905.A.17D.html ※ 編輯: bluedolphin (114.46.115.161), 02/19/2017 13:10:50 ※ 編輯: bluedolphin (114.46.115.161), 02/19/2017 13:27:51

02/19 13:48, , 1F
贊同此評論 用非現行板規的規定 來行使板主懲處權
02/19 13:48, 1F

02/19 13:49, , 2F
實而不妥 既然是板規所遺漏的事實 就應該以此為鑑 來修
02/19 13:49, 2F

02/19 13:50, , 3F
補 才是正確的作法
02/19 13:50, 3F

02/19 15:33, , 4F
不知道另外一位板主 Hseuler 是否已知悉這次公告?
02/19 15:33, 4F

02/19 20:55, , 5F
已轉寄信箱 作為版規修改的依據 謝謝您
02/19 20:55, 5F
文章代碼(AID): #1OgIX95z (car-p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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