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共乘版 版規1.7 (2012/12/03更新)置底
修正第八點~
一、標題格式不正確者,直接刪文,不予通知。
二、之前回應文章到版上者,先予以警告,警告不聽或再犯者水桶一個月,
但因成效不彰,因此即日起回信版上直接給予水桶一週,期滿來信解除。
三、無端噓文漫罵者,初次給予警告,警告不聽或再犯者水桶一個月,期滿來信解除。
四、如果要更新文章內容請用大E修改,勿使用回文方式加註,回文加註者給予警告,
警告不聽或再犯者水桶一個月,期滿來信解除。
五、發表與共乘無關之人身攻擊文章,直接給予永久水桶。
六、重復發表長期共乘文章者,初次給予警告,警告不聽或再犯者水桶一個月,
期滿來解除。
七、一般共乘文章發文頻率限制一週一Po,
如有違規者初次給予警告,警告不聽或再犯者水桶一個月,期滿來信解除。
八、發表與共乘無關之文章(如買賣、徵求票卷等),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一個月。
以上,如果對版規有什麼建議歡迎您寫信告訴我。
另外,有關於發文限制的部份移到規這邊來放(因為置底文放不下了)
自從提高發文限制後有幾個版友寫信來詢問類似的問題~
所以我想乾脆再發一次公告文讓各位了解一下好了~
首先,還是標題格式的問題,共乘版由於BBS功能限制的原因~
所以嚴格要求發文標題的格式以利搜尋,
但是就有人(而且不少)發文前不看一下相關規定(置底文都有寫了)
所以常常照成版面混亂,一開始人少還ok~
但漸漸的來共乘版的人越來越多,版面就越來越亂了....:(
另一個原因是防止分身以及小白,
雖然我一直都認為PTT的好人遠多於無聊的白目,
但是事實證明,真的還是有無聊的白目....唉....><
我說:你們那麼無聊幹嘛不去扶老太太過馬路或是去資源回收呀~
這樣不是很有義意嗎?
Anyway....最後經版主以及部份版友們討論後決定提高發文限制,
至於這個限制的門檻,我們是參考各大版而定的,
而由於修改發文限制並不是版主的權限,
必須由版主向小組長申請,然後再經過重重關卡後才會通過~
因此除非有重大原因,否則的話短時間不會修改限制的門檻。
以上,照成各位版友的困擾,小的在此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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