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申訴] 我在car-pool版無故被水桶

看板car-pool作者 (我也想 ~~ 移民)時間15年前 (2008/11/25 17:13),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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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版主沒看到該申訴,特轉文到此,請版主出面回應 ※ [本文轉錄自 L_LifeInfo 看板] 作者: chenhenming (我只想做個好人) 看板: L_LifeInfo 標題: [申訴] 無故被共乘版水桶 時間: Fri Nov 21 22:08:16 2008 前幾天上共乘版欲推文 發現權限不足 按i查詢後得知被水桶 在這之前完全沒收到水桶通知或看到公告 在精華區及黑名單亦看不到水桶紀錄 於是寄信給共乘版starlin2版主 s版主表示沒水桶過別人 就把我的信轉給另一名a版主 以下是a版主的回信 作者 alen0110 (大家一起來曝光!) 標題 check一下.... (fwd) 時間 Thu Nov 20 21:08:36 2008 ─────────────────────────────────────── ※ 引述《starlin2 (在科技公司有比較高級嗎?)》之銘言: : 我沒有水桶過別人.... : 可以幫忙check一下這位是怎樣嗎? : 作者 chenhenming (我只想做個好人) : 標題 請教版主大大... : 時間 Thu Nov 20 13:35:21 2008 : ─────────────────────────────────────── : 版主您好~ : 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 我從沒在貴版PO過文章 : 可是卻被水桶 : 在水桶名單和黑名單裡都沒看到我的ID : 請問可以幫我查看看嗎?? : 莫名被水桶感覺好奇怪... : 疑惑的鄉民~ 您好 當初您來共乘版轉錄人身攻擊的文章 同時發現也轉錄至某些特定看板 您的行為已經涉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誹謗犯罪 由於事件與共乘版無關 無論在現實生活或網路世界都應謹言慎行 為了保護雙方 所以相關文章收錄至精華區不公開 水桶處分亦不公開 若您不服 請至組務申訴 共乘版版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12.185 ======================================================================== ======================================================================== 然後我請他把所謂不公開的資料給我 他又不肯... 以下是他的回應 作者 alen0110 (大家一起來曝光!) 標題 Re: 不好意思 再打擾一下 時間 Fri Nov 21 15:14:15 2008 ─────────────────────────────────────── ※ 引述《chenhenming (我只想做個好人)》之銘言: : : 所以相關文章收錄至精華區不公開 : : 請附上相關證據(精華區) : : : 以上是要拿來當做至組務申訴佐證的 : 謝謝你~ 您好 這些證據是版主經組務通知有人申訴時始有必要提供 相對人私下來信者 恕難照辦 共乘版版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24.30 =========================================================================== =========================================================================== 總結:我承認我曾在警察生活版把別人PO的"a版主冒稱警界高官的文章"轉錄到八卦版 根本沒在共乘版轉出或轉入任何文章... 何況轉錄內容有無涉及誹謗 這應該要讓法官來認定吧... 以前曾有請教過他 問他我哪裡涉及妨害名譽、誹謗... 他又說不出個所以然 還投書警政署意圖讓我受到處分 這些都算了 我也不和他計較了... 今他卻無故水桶我(還不知道已經水桶我多久了) 我只是難得開車想問人有沒有要搭車共乘 他身為版主卻濫用職權... 這...這還有人權嗎???? 懇請版主大人明察秋毫 小的我必當銘感五內 〒△〒 PS.忘了補充 共乘版並沒有"版規"明文規定怎樣的舉動會遭水桶 更何況共乘版是供予大眾交流的天地 而不是個人所有的看板 感覺他好像在管理自己所有的"個版" 只要不順自己的意的 就可以任意水桶 這種管版方式有點可議 希望小組長能幫我調查清楚 說不定還有很多"受害者" 而我只是其中不小心發現的"少數人"而已 -- 賣造~~ / @__ 300km/h =3 _,>/-_ ρ =3 (_) \(_)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henhenming 來自: 59.126.49.72 (11/24 23: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2.124 ※ 編輯: itsyu 來自: 163.29.32.124 (11/25 17:13)

11/25 17:15, , 1F
請放心!日前已看到申訴,請耐心等候回應!
11/25 17:15, 1F

11/25 17:16, , 2F
轉錄文章的內容還是要遵守規範唷
11/25 17:16, 2F

11/25 17:16, , 3F
如果轉錄到涉及人身攻擊的文章內容,會有處分!
11/25 17:16, 3F

11/25 17:17, , 4F
我不知道你不回應的因素,所以只能轉過來讓你參考
11/25 17:17, 4F

11/25 17:18, , 5F
版主何時回應有其考量~請版友耐心等待
11/25 17:18, 5F

11/25 17:18, , 6F
等待過程當中,無須做過多的猜測。
11/25 17:18, 6F

11/25 17:19, , 7F
喔 21號申訴的耶 不能理解版主不回應的原因
11/25 17:19, 7F

11/25 17:20, , 8F
請耐心等待!
11/25 17:20, 8F
文章代碼(AID): #19Ay6b1E (car-p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