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3月25日台北大安森林公園露營事宜

看板camping作者 (aisinjuro)時間8年前 (2016/03/18 17: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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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好像會下雨。 不過還是會去! --------------------- 感謝您報名參加3月25日臺北市大安森林(防災)公園避難收容體驗營活動,您的申請案已 核准,請務必記住您的核准編號,並完成下列要求程序後,屆時請準時報到。 一、請於105年3月14日12時前,寄送回復電子郵件至park2016@tfd.gov.tw確認收到即表 示「如期參與」,未寄送視同放棄,並由備取遞補。 二、取消或人員異動:因本次體驗活動有名額限制,為避免資源浪費,在原報名人數內( 不可增加人數),如有人員異動或取消參加者,請於105年3月16日24時前以電子郵件告知 。 請詳閱下列本活動注意事項: 一、本府為辦理「北北基桃聯合災害防救演習」,並使民眾體驗遭遇大規模地震災害初期 ,本市防災公園開設進行收容安置作業,進入防災公園進行避難收容安置時之相關流程及 生活情境,合併舉辦「大安森林(防災)公園避難收容體驗營」,以利管理。 二、開放體驗區域為本次演練範圍及避難收容體驗營區。 三、本次活動開放時間:105年3月25日15時至105年3月26日9時止,配合本次「北北基桃 聯合災害防救演習」報到時間自當日15時至19時止,並依工作人員引導至體驗區。 四、本次活動目的係為使民眾參與收容安置體驗,請自行攜帶露營設備參與者,僅可攜帶 輕裝備,現場禁止烤肉、烹煮食物及攜帶發電機,現場不提供電源使用。 五、本次活動提供避難收容處所之晚餐、宵夜、早餐(素食可食),領取前述物資請以報 到時核發之「受災民眾識別證」領取,本次體驗營請自行考量需求準備防蚊液及急救包, 另防災公園沐浴區備有野戰式沐浴車,如不便使用者,可自行評估於沐浴後再參與本活動 。 六、報到時須至「避難收容體驗營安置登記站」(如附圖),需攜帶本電子郵件(電子檔 或紙本)及身分證明文件(兒童得以戶口名簿影本或健保卡或足資證明身分方式替代,外 籍人士備護照),以利核對身份,未帶證件者,不得參加本活動。 七、登記擔任本體驗營自治團體成員,報到時請向工作人員說明參加之人員資料。 八、參與本活動之民眾請將產生的垃圾,帶至垃圾場(服務據點編號13)。 九、活動申請填寫之個人資料,僅供核對及管理之用。 十、參加活動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本活動不提供免費停車服務,相關交通資訊如下 : (一)交通資訊: 1.公車資訊: 大安森林公園站:15、18、52、72、74、211、235、284、295、662、663、和平幹線、敦 化幹線。 2.捷運:信義線大安森林公園站。 (二)鄰近停車場:建國高架停車場、大安森林公園停車場。 十一、本次大安(防災)公園避難安置體驗營活動,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廢棄物。 (二)在水池或湖泊內游泳、沐浴、洗滌、網魚、釣魚、銼魚、放生、划船或其他污染毒 害水質及傷害動植物之行為。 (三)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 (四)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 (五)擅自種植果、菜或花木等。 (六)任意放置桌、椅、箱、櫃或板架等。 (七)不依規定使用遊樂設施足生安全之虞。 (八)未在指定場所從事腳踏車、溜冰、直排輪、滑板車或高爾夫球等活動。 (九)攜帶未加適當防護措施之寵物或其他牲畜。 (十)擅自在公園內設施或樹木上塗寫、書刻或張貼。 (十一)隨地便溺或其他不檢行為。 (十二)未經許可販賣物品、出租遊憩器具或為其他之營利行為。 (十三)毀損花卉、草皮或公園之設施或擅自挖掘土、石、草皮、傾倒餘土、破壞景觀等 。 (十四)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 (十五)喧鬧或製造噪音,致妨害公共安寧。 (十六)酗酒或鬥毆滋事,妨害公共秩序。 (十七)有妨害風化或賭博之行為。 (十八)攜帶危險物品。 (十九)毀損樹木。 (二十)為公園管理之必要而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 十二、本活動僅供避難收容體驗,請妥善保管自身財物。 十三、違反本活動需知者,經勸阻不停止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立即退場,不得有異議。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歡迎您的參與! 如有疑問,可洽詢承辦人:02-27297668轉8818(黃小姐)或8822(王先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90.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mping/M.1458294827.A.1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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