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駱以軍〈Z零〉未經知情允許摘錄讀者評論
由於有人直接在版上提及了,作為當事者,我自認需要出來解釋。
此文也發表於個人部落格:
https://lucialucy02.blogspot.com/2020/03/z.html
*相關截圖及照片:
潘怡帆於《字母會Z:零》之解說頁面
https://images.plurk.com/7n9PzBok7qDjnKK5cZJISa.jpg
駱以軍〈Z:零〉第一、二頁,小說第一頁節錄了字母會B讀書會的部分討論
https://images.plurk.com/3kcv5fNgChVQggtOZGSsv.jpg
兩年前(2018),黃崇凱轉貼「字母會B讀書會」的臉書頁面留言截圖
https://images.plurk.com/2grY4k2Hdm4afmMZLHN6mj.jpg
2020-02-10傍晚發覺
2020-02-11私人SNS吐吐
2020-02-15私人部落格整理感受
2020-03-27 駱以軍臉書自認《明朝》內文抄襲(或剽竊)劉芷妤〈火車做夢〉,引發爭
議。友人傳訊說不用顧忌她的名字被曬出來一事,可在噗浪外說明此事。(對駱抄劉一事
,為避免混亂,我會另發一篇看法)
2/10,我發現駱以軍在〈字母會Z:零〉的開場使用了我於「字母會B讀書會的紀錄」
(該文同步發表於批踢踢書版及個人部落格),之所以說是「使用」,是因為雖然小說表
面是引用格式,但內容並未標明作者是誰,對於不知情有這個讀書會及相關紀錄的人而言
,很可能誤以為整段評論為小說家的創作。加上,作者很明顯對於這個段落不甚滿意,整
篇小說幾乎是全力去回應這種被評斷的不滿不悅,且小說並未遮掩掉參與者名字,我覺得
這種做法並不妥當。
我認為的爭議點在此:
1. 駱以軍並未在出版品內說明清楚引用來源,對於不知情者,很容易誤以為該段評論為
作家創作,而不知道是基於真實事件、另有作者。並未正確引用這點,其實是有危及我個
人的文字著作權,詳見此文:「著作權筆記漫談:「引用」與「抄襲」有甚麼不同?」。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9&aid=2601
2. 評論者/讀者的文字著作權也該被保護、尊重,即使引用程度有限,但禮貌起見,在倫
理上,仍該被告知;在法律層面上,也該具體註明出處,在小說內有附註或解釋說明,在
被允許狀態下才可以出版,更別提這種偏向針對性指責的創作。
3. 作家對於被評論的不滿,應該有更好的回應手段,直接在對方未知情允許的狀態下,
摘錄回小說內回應,濫用創作之名,破壞了雙方默契,如果讀者/評論者要擔憂自己的評
論心得會出現在作家日後作品內,那誰敢寫負評啊!
4. 字母會讀書會辦理了七回,且駱的名次依照次數依序是:A、B駱倒數第二(零分,但
也有人零分)C第二名D第四名E第三名F第三名G 第一名,駱只舉單一回的零分來批評讀書
會的「這種解讀小說的方式,太可怕了」,不僅匪夷所思,對比他當時在臉書上的大度(
請參照上方截圖),則是另一種樣貌。另,在他擷取的段落之下,我的內文其實還有一段
:「感覺我好像在追究作家不該擔起的罪責,就此打住吧。」這種片段擷取、片段不擷取
,感覺滿斷章取義的。
5. (3/28想到另行補充)
作家使用素材比較偏向是道德倫理問題,也就是,有沒有打聲招呼的問題,所以像我
自己的「字母會B讀書會紀錄」被寫入小說內,主要牽扯到的有兩個爭議:(1)作者使用我
的文字到底該不該打聲招呼,(2)作者使用我的文字被予以詮釋的方式,引起的話語權高
低落差問題。
在(1)的層面,其實我並不清楚在小說內「引述他人文字」的相關法規限度,所以我
只就我的印象來說,這樣使用在「未經當事人知情允許下」不道德,「觸犯讀者作者之間
的倫理常規」(作家其實不滿讀者的詮釋解讀,也不該是用小說直接引述並反擊),但就
是使用素材上不道德,我並沒有權限去禁止駱以軍使用我的文字,最多只能要求他必須具
名引述,不可侵犯我的文字著作權。且字母會Z畢竟是一篇有正式出版、有商業利潤的小
說作品,他就算要引述,也應該如他在同篇著作內,大量引述布朗《大歷史》,有具名、
說明出處,讓別人清楚知曉此段文字並非他個人撰構。
而在(2)的權限上,我覺得駱使用我的讀書會紀錄寫入小說,有話語權不對等的問題
。雖然就現實層面來說,字母會的讀者群不怎樣多,假如我沒有看到,我自己又非文壇人
物(雖然我有滿多噗友都是寫作者,但我並沒有出書,了不起在OKAPI發表書評,距離真
正的文壇人物有距離,我的自我定位也是偏向「一般讀者」,頂多是「資深讀者」),除
了心理情緒,某方面而言,我受到的傷害有限。
但另一方面而言,正因為我是「一般讀者」,等於是我的聲明並不會在學術上受到重
視。哪怕我的相關聲明噗文、部落格文被流傳再廣,一旦網路發生問題,我的文章被刪掉
、不見,圖書館不會保存我的聲明、不會有人特地備份我的聲明。可是《字母會Z:零》
會!因為它是大作家(們)所寫的,有學術研究價值,那怕其銷售量不怎樣,哪怕它的實
際讀者不怎麼多,在學術層面上、在歷史保存上,它就是比我擁有優先權!有話語權!
這邊的話語權不對等,就是來自於此。駱以軍作為文壇名家,其粉絲量比我多,其在
學術研究及圖書保存上比我有權力,他怎樣解讀我的讀書會紀錄,我在反駁上是相對無力
的。即使我能在批踢踢書版上發文,能透過網路流傳我這一邊的看法,但放到學術研究及
資料保存的這層面來看,我是相對弱勢。是欠缺話語權的。
這不僅僅是我,也是駱以軍以「私小說」的文學論述所書寫的素材對象的困境,當他
去寫他的親族、朋友、認識的其他作家,這些人是沒有權力/利去反駁他的詮釋。因為他
們欠缺管道。他們可以跟別人說,我不是他小說寫的那樣,我根本不是那種形象!可是尷
尬的是,駱以軍現在寫的是「小說」,小說本身就是具備「虛構性」,也就是說,他大可
借用私小說之名,迴避掉毀謗、人格毀損的難題。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他所寫的就是誰誰誰
,可是一旦用「小說」的層面來說,他從未真正毀謗、敗壞過他人。
也就是說,我之所以氣惱此件事,原因在於我很清楚,我無法說駱以軍真的攻擊我!
因為,即使他直接在小說節錄我的文字,完全不遮避掉讀書會其他參與者的名字,但因為
他寫的是「小說」,所以在文類的層面上,我無法說他真正攻擊我!我之所以說他卑劣,
在於我很清楚這種話語權的不對等、被片面詮釋的弱勢,我甚至不像其他曾經被他寫入小
說,隱晦指涉的作家們,有粉絲代為發言、代為維護。
這種話語權的不對等,其實也不單是我,也存在過於他很多私小說的爭議之處,我只
是其中一名受害者而已。
至於駱以軍能不能反駁我在讀書會的解讀,當然可以,我甚至不能說他沒有權力直接
把我的文字寫入小說(所以我才會說,這是倫理問題)。而是,在他明明有很多手段(臉
書回應、以非小說型態反駁)之下,他選用了一種我最無力回擊的手法。這對我而言,就
是他濫用作家與讀者話語權不對等。也是我在先前曾說到:
就我的想法,駱以軍從以前確實因為文學論述及一些文學表現,獲得對於一些倫理道
德上的特權,但也因長期累積下來的個人風格及文壇地位,使得人們在評論其爭議時,難
免會設想到他的文學觀而考量他的認知,給予較大的寬容餘地。這種發展,確實是一種有
權勢者帶來的「妥協 」。
當然這種文學觀是否受到所有人認可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說,不是所有人都妥協他。
(也就是前面所言,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接受他)但只要接受的基數夠大,駱確實能運用其
論述賺得一些特權。
但我對於這種特權是採取懷疑的,尤其他近期的頻頻越界及爭議 ,讓我認為這種寬
容是有姑息養奸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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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當時知道事情時,內心感受,摘錄自個人部落格文〈對《字母會》暫時熄火〉
下半部:
沒人規定作者不能把讀者心得寫入書中,這種倫理界線確實沒有明文界定,但當作者
不僅寫入了,還擷取一小部分然後一筆抹殺所有討論,甚至將小說寫成一篇大型討拍文,
感覺不只是對讀者打臉(我就是如此心胸狹窄、容不得批評),也是自己在根本上侮辱了
這個企劃。承認失敗是好事,但這個承認失敗如果建構在「是讀者眼光太差勁、讀法太糟
糕,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小說呢,那完全就是維護自身面子而已。而對比他之前在網路上的
大度,只會感到失望難受 。
坦白說還是很在意編輯或其他企劃參與者,他們真的覺得這樣的作品印出來可以嗎?
但也不確定他們知情多少,又有多少權限。會傾向先切割開來(雖然很難),畢竟該出版
社我很喜歡其出版品,也喜歡同企劃的部分作家,不清楚內情也不想要任意推測。
只是我對這企劃企劃印象已經糟到不能再糟了,如果說黃錦樹的告別聲明還有些嘲諷
趣味,駱以軍這篇Z只讓我感受到卑劣。卑劣到我後來在憤怒受傷之外,都想問問,所以
你決定字母會的收尾就要這樣做?抨擊讀者淺薄,然後討拍垂憐就行了?你對小說的信仰
,最後只回到這種攻擊性的抒發嗚咽就行了 ?
我到後來會同情的原因,在於竟然在這抗議中讀到一絲微妙的親近感,我大概是少數
還有買到後面(基於現實需要)也有讀到這篇的人吧。他借小說回應固然難堪甚至令人衝
擊(我昨天傍晚看到後整個人嚇到腦袋空白),可說真的,如果他是在自己臉書發文嘲諷
,我受到的現實傷害還比較大。(君不見另一本書鬧成那樣,最後銷售量還是沒長多少)
如果我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話 ,他根本是在賭,賭這些輕慢對待他的惡劣讀者會不會追到
最後一本看到他的回覆 。
這樣一想還有些悲哀,這種憤怒下的對話,除了讓讀者傻眼,旁人看不懂,藉小說虛
構的包裝發洩外,還有什麼意義。我的意思是,我們不算是最專業的讀者,但至少也是在
公開檯面上最認真讀字母會的人吧,說讀法不好我也認(太過作家印象式的讀法也被批過
),說內容不專業我也認(本來就不是標榜專業),但表面批評不專業其實討的是友善讚
美,只會覺得很可憐很悲哀 。
其實駱要反駁也不是不行,作者可以為自己辯駁,但在可用的手段內,他用了很糟的
一種,糟到令一般讀者放棄評論那種。假使今日他在小說虛構一個假的讀書會並與它對話
,即使知情者知道他指誰(就像讀者知道他在作品迂迴暗示/意淫哪些女作家一樣)都還
能有迴轉空間,寬容的讀者會給予他解釋的餘地,會捍衛他「虛構」的權利。但他不,他
偏偏要直接照抄讀書會記錄,然後直接在小說內謾罵起來,即使有著大歷史跟阿茲特克人
救援(到底干他們什麼事!!),也是完全誇張到完全是自貶自我放棄,真正看輕小說,
踐踏讀者 ,容許自己拿出這種東西當字母會收尾的是他自己不是我。我真的很氣耶,為
他允許自己寫出這等討拍文聲稱是小說,為我自己花那麼多時間討論日後會墮落至此的作
家作品。
有些想不透的是我們進行了七次的讀書會,七次!然後他拿單一回合零票做文章,還
是兩年前的事情了。(至於他兩年前在網路上還是另一種態度)但就算他拿自己得高票寫
進去,也還是不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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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增補
想了一下還是說一下,我覺得駱使用我的文字,除了沒有標明清楚,侵犯我的文字著
作權、涉及讀者作者之間的倫理界線問題、透過小說的虛構性行使攻擊意圖之外,還有一
個更大的問題。
就是,如果我不是這個歲數或這個心境遇到這件事呢?
我可能會一蹶不振,就此放棄撰寫書評或舉辦讀書會,或完全不敢碰中文圈的作家作
品喔,這並不是不可能。
今天我很幸運,在發現此事時有朋友齊聲撻伐憤慨,有噗浪友人跟其他看到的人安慰
拍拍,加上我在現實中跟駱並沒有交集,這件事對我的傷害並沒有那麼重(雖然我還是因
此陰鬱了幾天,現在也為了聲明是否該修正強調而傷腦筋中)。但幸好我還是走得出來的
。
但我可以保證,如果在我大學或二十出頭遇到這件事,我八成會被嚇到完全不敢接觸
文壇或放棄在網路上發表評論心得感想。
也許有人會覺得說,反正只是喪失一名愛發表的讀者嘛,又不是創作者,沒什麼。
但是,讀者啊評論者啊,才是文學圈正向循環的一部分,創作者-出版社-讀者,這
三者的交流互動,才是閱讀這個行為之所以成立的要素。
這也是駱以作家權勢欺壓讀者的話語權,我最無法接受的一點之一,因為他傲慢到不
能忍受別人的批評,因為他濫用小說的權力,因為他傷害了閱讀這項行為的美好一環,因
為他只渴望崇拜的讀者,而忘掉那些說出令人不悅意見的讀者,也是讀者,也值得被尊重
。
這是他最大的罪行。
字母會B讀書會紀錄:https://lucialucy02.blogspot.com/2017/11/a.html
對字母會熄火:https://lucialucy02.blogspot.com/2018/06/blog-post_29.html
(本來是暫時,現在是永久熄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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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59.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585285446.A.5D4.html
※ 編輯: lucialucy (36.226.59.132 臺灣), 03/27/2020 13: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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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ucialucy (1.160.200.17 臺灣), 03/28/2020 2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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