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黃玉燕的亞細亞的孤兒有夠爛

看板book作者 (被告)時間8年前 (2015/10/09 17:26), 編輯推噓9(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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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兼擅華日兩種語文,所譯專書不下數十種,久已蟄聲文壇,由她來執筆,幾乎令人 有不作第二人想之概。"--這是序中鍾肇政對黃玉燕的評價 原本心想:鍾肇政背書,品質有保證。然而我太天真了... 鍾肇政根本被蛤仔肉糊到目睭,這翻譯根本極悲劇。要是只單看內容,我還以為拿到的是 民國20年代左右出版封印在二手書店最下層的譯本哩,結果這是亞細亞的孤兒最新的譯本 (2008)!而且還是政府出版後又再版!到底是哪裡生出來的勇氣印這本垃圾的?還一堆文學大 家吹捧,背景到底有多硬? 節錄一些地方: "穿龍頸(坡頂)那地方更可怕,就是有人在那一帶被盜賊殺害了,也因為那裡近番地,其暴 行便被歸為番人的所為,憲警的手也往往無濟於事。" 憲警的手!? "母親晚上藉著小手提油燈的光,縫製太明的鞋子和妹妹的帽子心無雜念" 才看到10頁左右我就放棄了。這經驗讓我深深記住黃玉燕這個名字,以後會特別注意寫推 薦序的這幾個人是不是互相吹捧的自慰圈。 -- 那些被告正好就是那群人當中最美的。讓他們美麗的不可能是罪過,因為--至少身為律 師我得這樣說--並非所有的被告都有罪過,讓他們美麗的也不可能是將來的處罰,因為 並非所有的被告都會受到處罰,所以原因只可能在於針對他們而進行的司法程序以某種方 式附著在他們身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08.43.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444382776.A.9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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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過日文不覺得有問題。大概是你不習慣日文文法。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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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1樓指的是不同語言間的文法差異,那個問題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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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由翻譯者解決才對吧?否則google翻譯早就取代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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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日文的句子 常常有超長的形容詞 原PO提出的例子 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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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無障礙的讀。 "憲警的手"也很明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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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譯的超不通順,不能什麼都怪給日文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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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讀譯本的讀者還得習慣外國語言文法?莫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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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警的手在日文語意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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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舉例很明顯就是沒譯好,符合日語文法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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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一樓的邏輯,原po舉的例子不是譯者的問題,是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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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學過日文的問題?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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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不懂憲警的手是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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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指憲警對番人的行為,也無能為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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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什麼鬼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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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警(的手)也往往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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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無雜念地"縫製太明的鞋子和妹妹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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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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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來是日文寫法就表示沒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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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標準的老式直譯,連文法用語都保存,現代人會看得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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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很正常的,改成"憲警即使介入也往往無濟於事"之類的意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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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比較流暢,甚至更白話點"連憲警都管不了",我還以為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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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格的翻譯只會出現在志文用老翻譯的書裡面,不過很多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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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過來的書、特別我看的一些全華的日文翻譯工科書,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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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按照日文單字翻中文、文法段落大致保留的翻譯較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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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這種就是翻譯能力不好、畢竟是量產書,這種文學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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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只是單純覺得這種用語讀者也懂就直接保留的可能性較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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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翻譯的英文小說也是很多倒裝句、反問句這種中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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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沒在用的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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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輩的翻譯家/作家,不會把翻譯當成再創作。黃女士的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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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就是這種風格 鐘肇政也是那一世代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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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說的 "互相吹捧的自慰圈" 實在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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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再創作的問題 中文日文的文法不同 直翻語感有差 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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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其他年輕譯者翻英文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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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以前都把硬譯當直譯,現在很多人還是有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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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書是給中文讀者看的,應該要用中文表達方式,除非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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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句法很明確也能輕易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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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讀者要是會日文,就不用看譯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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