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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在忍無可忍情況下,到底是該超還是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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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華保持慢速,小明等不及而雙黃線超車被正魔大華檢舉,日復一日承受不住,. 提供小明一個反向做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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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整路「龜速」慢行,我在「忍無可忍」情況下,到底是該「超」還是不「超」?. 在風和日麗的某一天,大華以時速20公里行駛在北宜公路上,開在大華後方的小明覺得大華開車的速度實在太慢了,忍不住跨越雙黃線想要超車到大華前方,此時,對向車道也正有一台車行駛而來,因距離太近當兩人注意到時,已經來不及煞車,小明與
(還有99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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