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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車禍後之和解書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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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20→)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einns (:))時間11年前 (2013/03/23 19: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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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發生在我女友的弟弟(24歲)身上. 下面稍微簡述一下當時發生的肇事狀況. 事件處理過程皆由弟弟和司機兩人自行處理. 我和女友因無法陪同而只有掏心掏肺, 費盡唇舌告知他該如何處理與談判. 但這個弟弟.....唉!我不想在這浪費版面指責他的愚蠢, 所以省略!. 甲方: 計程車司機(以下簡稱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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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nasuiisme (肉哥)時間11年前 (2013/03/24 18: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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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大概說一下好了 但是方式有很多種我提供其中一種. 基本上這種車禍如果當時有請交通隊學長到場處理的話. 那就一定會在警方的部分留下紀錄紀錄雙方都會收到一張單據. 和解的部分內文版本有很多種但是哪種版本看自己順眼哪個. 基本上警方不介入雙方 但是還是建議去調解委員會. 有些民眾借用發生車禍地點的轄區
(還有54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ntingheart (缺心)時間11年前 (2013/03/24 23: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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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就肇責而言. 你女友的弟弟 未注意車前狀況. 全責是沒問題的. 再來就是和解的部分. 和解契約是不要式行為. 就是當事人雙方對於契約內容. 意思表示一致 則這個和解契約就成立. 今天你女友的弟弟和司機都同意一萬四和解. 原則上這個和解就成立. 至於簽不簽一個書面文件. 影響的只是 事後有一方反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ncanfun (D.F)時間11年前 (2013/03/24 23: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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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法律效力我不是法律體系的沒有很清楚. 不過就我之前出車禍的經驗. 這個和解書少了一個很重要的東西. 之後無論任何情形,乙方及任何人不得在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 並不得再有其他追訴及異議等情事. 我當時的是這樣寫. 這個寫法對甲方會比較有利,因為甲方能提出異議,所以還是建議寫雙方會比較好. 這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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