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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車禍後之和解書一問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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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發生在我女友的弟弟(24歲)身上. 下面稍微簡述一下當時發生的肇事狀況. 事件處理過程皆由弟弟和司機兩人自行處理. 我和女友因無法陪同而只有掏心掏肺, 費盡唇舌告知他該如何處理與談判. 但這個弟弟.....唉!我不想在這浪費版面指責他的愚蠢, 所以省略!. 甲方: 計程車司機(以下簡稱司機).
(還有70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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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大概說一下好了 但是方式有很多種我提供其中一種. 基本上這種車禍如果當時有請交通隊學長到場處理的話. 那就一定會在警方的部分留下紀錄紀錄雙方都會收到一張單據. 和解的部分內文版本有很多種但是哪種版本看自己順眼哪個. 基本上警方不介入雙方 但是還是建議去調解委員會. 有些民眾借用發生車禍地點的轄區
(還有54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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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法律效力我不是法律體系的沒有很清楚. 不過就我之前出車禍的經驗. 這個和解書少了一個很重要的東西. 之後無論任何情形,乙方及任何人不得在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 並不得再有其他追訴及異議等情事. 我當時的是這樣寫. 這個寫法對甲方會比較有利,因為甲方能提出異議,所以還是建議寫雙方會比較好. 這個的
(還有17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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