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偷騎別人車 再歸還 真的沒事?

看板biker作者 (Mako Tainan)時間6年前 (2017/10/21 21:06), 6年前編輯推噓18(20222)
留言44則, 2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騎走別人機車4小時又歸還 「使用竊盜」判無罪 https://goo.gl/H4Bh4r 彰化陳姓男子在路邊隨機騎走一輛機車,3、4個小時後又把機車停回原位,彰化地院認為 他沒有竊盜和占為己有的主觀犯意,判他無罪;但檢方認為,陳男騎走機車還消耗10公里 的汽油,向台中高分院提起上訴。 機車不見了,相信車主第一直覺都認為是被偷走,但如果竊賊又把機車停回原處歸放,這 樣是有罪還無罪?類似案例頻頻發生,有的獲檢方不起訴,有的是起訴後,法官判決無罪 。 陳姓男子今年7月在彰化火車站前,以自備鑰匙開啟戴姓車主的機車,車主發現機車不見 報案,當員警與車主回到機車被偷竊的地點時,陳嫌正好把車騎回來,當場被依現行犯逮 捕。 陳嫌把機車騎走3、4個小時,消耗10公里的汽油,檢方依法起訴,但彰化地院卻判他無罪 。法官的理由是,被告騎回原址停放,顯示無意支配使用,這屬於使用竊盜,不同於刑法 上的竊盜罪。 類似的判決在去年5月也曾發生,彰化一名男子騎走別人的機車到附近診所及早餐店偷竊 ,事後再把車騎回歸還,但檢方不起訴;同年8月,台中一名男子趕著看醫生,用自備鑰 匙騎走別人的機車,後來被判無罪,讓車主不能接受。 遭竊張姓車主表示,「你只要不是你的東西,沒有經過人允許就屬於偷竊了啊,我在教小 孩也是都這樣啊,你只要沒有問而拿就是偷。」偷騎機車後物歸原主,依照法官的判決, 等同於是未經對方同意「借用」,車主頂多只能向被告求取汽油消耗的民事賠償,讓車主 難以信服。 ------------------------------------------- 偷騎別人的機車 最後歸還 車主頂多只能向偷騎的人打民事訴訟要汽油錢? 看到這邊還以為是記者瞎掰的故事 但好像又是真的 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啊? 有人有類似經驗嗎? 那大家以後都不用買機車了 想騎車的時候 就去騎別人的機車 最後停回原位歸還 再放個一百塊在坐墊底下算是補貼車主汽油錢 這樣就沒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00.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08591183.A.E59.html ※ 編輯: correctional (111.248.100.161), 10/21/2017 21:09:32

10/21 21:16, 6年前 , 1F
偷也沒這麼好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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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1:24, 6年前 , 2F
還有社維法88條罰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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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1:30, 6年前 , 3F
我記得以前刑法教科書有這個例子,學理稱「不可罰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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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1:30, 6年前 , 4F
用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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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1:40, 6年前 , 5F
所以真的發生這種事,真的會沒有刑事上的責任,但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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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1:40, 6年前 , 6F
民事或行政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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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1:43, 6年前 , 7F
因為我們抄德國 歐洲那麼大萬一沒車很危險 所以才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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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1:43, 6年前 , 8F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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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2:10, 6年前 , 9F
我記得以前公民課好像說這樣不是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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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2:36, 6年前 , 10F
這狀況改用強制罪也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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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3:03, 6年前 , 11F
有恢復原狀就沒有刑事責任啊 頂多民事侵權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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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3:03, 6年前 , 12F
跟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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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0:05, 6年前 , 13F
應該把使用竊盜視為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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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0:06, 6年前 , 14F
我國小老師說這叫偷借 偷借就是偷 沒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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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1:27, 6年前 , 15F
使用竊盜 看刑總 學說上也是有爭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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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1:28, 6年前 , 16F
樓上拜託多讀點書 偷須具備不法所有之意圖 偷跟借是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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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1:28, 6年前 , 17F
相排斥的 不要自創偷借用語在怪到老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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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1:29, 6年前 , 18F
是在說樓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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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1:38, 6年前 , 19F
記得以前老師舉雨天借雨傘為例,主要是看意圖,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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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1:38, 6年前 , 20F
方改口就很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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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1:41, 6年前 , 21F
記得還有不法持有,持有是確定的,但不法嘛好像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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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1:56, 6年前 , 22F
偷吃完,放回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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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2:29, 6年前 , 23F
借老婆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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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2:36, 6年前 , 24F
你可以改提「偷油」,至於這個會不會被微罪不罰看你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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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3:45, 6年前 , 25F
這樣的話,那被騎走的車這10公里的零件耗損成本可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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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3:45, 6年前 , 26F
嗎?這樣我不要買車啊,不然政府乾脆擺一堆公有車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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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3:45, 6年前 , 27F
大家想騎就騎,油有加滿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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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27, 6年前 , 28F
簡單說:竊盜要有把別人東西變成自己的意圖,沒這個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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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0:27, 6年前 , 29F
就不是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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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1:47, 6年前 , 30F
就不當得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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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2:44, 6年前 , 31F
是使用竊盜 主觀上沒有偷竊的意圖啦 當然無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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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8, 6年前 , 32F
因為偷騎去做壞事 警方都調監視器追車 , 這個車牌號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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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8, 6年前 , 33F
黑掉。除非抓到犯人後請警車漂白。剩下的就是討車子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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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8, 6年前 , 34F
有損害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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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9, 6年前 , 35F
*警車訂正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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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9:37, 6年前 , 36F
我先搶銀行,然後再把錢還回去算不算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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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1:38, 6年前 , 37F
你已經搶在先了,後面怎樣都沒用,不然去借貸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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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40, 6年前 , 38F
這叫「沒有罪」-刑事,「但有賠償責任」-民事
10/23 21:40, 38F

10/23 21:41, 6年前 , 39F
法律的竊盜罪要有「犯意」,所以法匠判斷不符要件就判無罪
10/23 21:41, 39F

10/23 21:42, 6年前 , 40F
法所這判無罪,就是叫大家看到車想騎就騎,記得歸還就好
10/23 21:42, 40F

10/23 21:44, 6年前 , 41F
真叫TMD的法匠頭上裝點人腦好嗎?
10/23 21:44, 41F

10/23 21:46, 6年前 , 42F
法是死的,事是活的,不能一句不符要件就無罪...至少警告
10/23 21:46, 42F

10/23 22:20, 6年前 , 43F
不當得利
10/23 22:20, 43F

10/25 10:05, 6年前 , 44F
洗文哥
10/25 10:05, 44F
文章代碼(AID): #1PwqPFvP (bi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