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肇事責任請益 (後續)
※ 引述《aho6204 (14歲博士)》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魯星期五中午的時候在學校山下十字路口和一台汽車發生碰撞
: 不過警察沒有告訴我們誰的錯比較大
: 當時路口有一台違停的車(車上沒人 熄火狀態)
: 它有阻擋到我和對方的視線 所以我和對方都是到路口了才看到對方
: 都來不及煞車所以撞上
: 警方是說那台違停頂多開它違停 不能當這件車禍的其中一人
: 我經過路口有減速 對方則是車速很慢所以沒減
: 因為兩條路都是巷 所以這時候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輛
: 很不巧我是左方
: 可是是對方的車頭撞上我的機車側身
: 所以表示我已經行近到滿前面的
: 所以小魯想請問一下 這樣誰的肇事責任會比較重呢?
: P.S 我們應該是會和解但還沒簽和解單
: 對方是說是她的錯 她說她的保險公司會聯絡我
: 可是她也是說右方車友優先路權
: 可是她才是右方車啊QWQ?
: -
: 補上行車紀錄器截圖
: http://i.imgur.com/a2RCsTF.jpg
-
大家好 過了兩個月之後終於處理完了
最後是判我無責 不過保險說警方沒有去找那台路口違停
可是我檢舉違停是過的
總之 最後車損的部分完全是對方賠償
不過因為我沒有去驗傷(知道我應該要去驗傷的時候事情已經過滿久了)
所以這部分是沒有賠償
然後我也沒有跟對方要通勤費(我不知道這該不該要啦xD)
當初很多人跟我說我可能會被判因注意而未注意
沒有被判是最好啦不過我也不清楚為什麼就是了
這次事情學到了一些很珍貴的經驗 也很感謝各位機車板友的熱心解說
不管怎樣路口一定要減速注意來車
還有走保險速度真的超慢的
小市民抱怨一下 真的不懂為什麼一個車禍案件可以處理兩個月
不過還是辛苦所有人了
第三責任險ㄧ定要記得去保
我很幸運這次被判無責而且對方人很和善
可是如果很不巧今天完全是另一種狀況我可能就要賠到去賣器官了xDD
保第三 不用賣器官 <3
謝謝大家
http://i.imgur.com/yLKlsBw.jpg
(噢對了 我想請問 對方還沒賠錢但是我簽了和解是不是不太好
他的錢是直接要匯給車行的不是我
請問是要匯給我比較好嗎還是其實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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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ho6204 (36.224.110.200), 12/04/2016 17:49:44
※ 編輯: aho6204 (36.224.110.200), 12/04/2016 1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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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到初判表欸 是保險拍一張他說警方電腦翻拍的照片傳給我
我的部分是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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