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修車費能請肇事對方先出嗎?

看板biker作者 (香吉士~)時間9年前 (2015/06/25 00:19), 編輯推噓3(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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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上星期0617 22:17在信義松仁路口被對方闖紅燈撞上 機車撞機車 我從基隆路走信義路到松仁路代轉 綠燈一起步就被他從左方撞上 由於旁邊就是派出所 立刻有員警出來幫我們畫線叫救護車 後續就是我車子也估完價 兩萬多 對方保第三責任險的保險員也去看過同意也修好了 只差牽車 對方保險員請我要先牽車就要自己先付 否則請對方先付 保險只會等車禍一個月後裁決出來才會再理賠 因為我確定對方闖紅燈 也親自去信義分局看過監視器 有確實拍到我綠燈起步後才被撞 所以對方全責 於是我希望對方先付錢 但對方一直說等裁決後再說 也說保險那邊沒有先請人付錢等裁決出來才匯款的事 問題1: 所以我真的只能自己籌錢牽車嗎?那是否我無法牽車 這一個月我的交通費都可以向對方索取? (一天100元之類的) 問題2: 由於手上有擦傷無法碰水導致我無法工作 請假期間要求工作賠償 但對方保險員要求醫師診斷證明要寫"需休養多久" 但醫師又說他無法寫這個 這到底是?? p.s:車行老闆也和我說先向對方要求理賠是合理的 也說醫師又不知道我什麼工作 萬一我是美容洗頭髮的 診斷書該怎麼寫傷口多久可以才碰水? 人生第一次被人大剌剌直接闖紅燈撞上 非常不懂這理賠該怎麼處理 麻煩各位了 感謝觀看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10.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35162776.A.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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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傷,告他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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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要自己想辦法先負擔修車費,事後再跟對方保險公司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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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老實說不用想了,朋友被駁回的理由是這是你每天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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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的開銷所以不能請求,更何況要請求只列實際維修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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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數,而不是你放在那的天數;至於擦傷的工作損失和對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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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人員談吧,有的可以讓你直接請假再賠你損失,畢竟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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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一般的確不會開要休養多久,直接和對方保險談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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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硬一點,差萬元內基本上他們都會直接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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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擦傷而已 還有挫傷扭傷之類的 強調擦傷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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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部分確實只有擦傷 而這和工作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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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邊有傷就開驗傷單,錢的部分本來就是自己先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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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扣工資記得附證明,最重要的是狠撈一筆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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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還來個甚麼美容除疤之類的價目表附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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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傷對方還這麼皮,過失傷害提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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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幾樓別亂教啊,還是你們要幫原po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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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合理即可,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打官司我覺得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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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虧,畢竟保險公司資源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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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般是等鑑定出來保險才會開始談理賠沒錯,如果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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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著修車只能自己先墊,跟家人借借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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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 我想我執著的是為何一開始保險員說可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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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先付錢 然後診斷證明沒寫休養多久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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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就是皮!無誤!之前我(全責)對撞對方機車 我趕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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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墊款修車+自己拿發票到保險公司,這樣大約也要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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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知道沒和解跑後續麻煩,所以就姿態低點。但也沒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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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大開口,中間對方家長還要約出來談,都用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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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傷勢穩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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