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列十大違規取締項目違者罰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王賢基》列十大違規取締項目違者罰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9月22日 下午10:34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王賢基表示,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早就列為警方加強取
締的十大違規項目,主要原因是在於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項
目之一。
至於在甚麼情況下,機車應該採取兩段式左轉?過去規定,機車行駛在三車道以上路段必
須兩段式左轉,現在則改為,內線車道若有禁行機車標識,一律規定得進行兩段式左轉。
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一項二,機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
、號誌指示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通常是處罰款六百元。
另,還有一種情況,也就是機車直接駛過停等區,穿越人穿線停在待轉區,嚴格上算是闖
紅燈,依規開單要罰一千八百元,不過,警方經過討論,這樣開單太過嚴苛,因此實務上
通常不會開單,若不是採行勸導,就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十條二項三,以越線違
規處罰九百元。
其次,是有些路口設有待轉區,有一些路口根本就沒有劃設待轉區,可是,另一方面,有
一些直行的機車騎士,在路口遇到紅燈時,原本應該停在停等區等候,可是,現在隨時可
見,很多騎士直接駛過停等區,然後穿越人穿線停在待轉區的位置上,這樣除了可能撞上
走在人穿線上的過馬路行人,同時也會讓待轉區的空間更顯狹小。
車流量大區段會劃設待轉區
王賢基受訪表示,一般各縣市地方交通局會先進行現場會勘,依據道路空間、寬度,以及
車流量來決定是否劃設待轉區,若有劃設待轉區的路段,機車騎士就必須依規採行兩段式
左轉,而即使沒有劃設待轉區,最好是民眾也採兩段式左轉,這樣會比較保險,也比較安
全。
他說,以大台北地區來說,由於車流量較大,通常都會劃設待轉區,這是位在斑馬線的前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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