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禁賽令非叛將條款 未經選秀跳槽處最高3年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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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11推 4噓 16→)留言31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WongTakashi (善良之喵)時間3年前 (2020/12/14 14: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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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賽令非叛將條款 未經選秀跳槽處最高3年禁賽. 2020年12月14日 14:46. 記者杜奕君/台北報導. SBL委員會14日發出聲明,在4隊代表簽名(璞園不表態未簽名)情況下,宣告經SBL球團委員會今決議,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不過包括
(還有468個字)

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tonyfire (Antony)時間3年前 (2020/12/14 15: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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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將條款三年指的應該是惡意挖腳. EX:蔣淯安有三年合約,結果富邦出更多錢把它挖過來就等於惡意挖角. 那這樣就符合惡意挖角,判三年,然後在富邦打超過三年也解套了!. (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 不懂P+聯盟的球隊要簽球員要經過SBL球隊同意?. 璞園通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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