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共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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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已經3-4年無心碰台灣籃球了. 因為這個腐敗的環境讓人很無力. 執掌單位有問題. 球團有問題. 球員自己也有問題. 最近CBL的事情有點感觸,說一點當初的經歷. 也是讓人心死的最後稻草. 幾年前女籃亞錦賽開打前找了外教. 剛好外教是我的友人,面臨的狀況是:. 1.開訓前三天球員才知道被徵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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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 是整個體制的問題吧. 運動協會只是民間團體. 卻負責公共事物. 拿政府的錢 人民稅金. 卻不受立法院監督. 體育改革改成讓一般公民也可也加入. 理想的狀況是眾多公民湧入. 票選出認真負責的人. 但實務上就是執行困難啊. 就算球迷再踴躍. 入會費才1000元 有心人花點錢就能買一堆人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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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p 現行體育事務大概都是這個模式:. (某某運動)國際總會→各地體育協會. 國際總會是不受政治控制的組織,所以也要求各國體育協會不受政治影響。. 當地政府機關無法影響協會運作的好處是獨立運作;壞處是不受監督。. 話是這樣啦,不過只要協會跟政府要預算,協會就要背KPI。. 而協會的KPI往往都是以
(還有282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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