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李寧:李學林應考慮我們的利益 按照籃協規定辦事
李寧:李學林應考慮我們的利益 按照籃協規定辦事
2013年11月22日02:48 北國網-半島晨報 微博 我有話說(5人參與)
最近,圍繞CBA聯 賽北京隊員李學林的話題不斷,原因是他“屢教不改”,在前四輪
一直違規穿著非指定品牌用鞋出場,損害了聯賽主贊助商的利益,儘管籃協不斷送出重磅
罰單,但 李學林仍照穿不誤。昨晚,本報記者電話專訪CBA聯賽主贊助商、“李寧”品牌
創始人李甯,他做出回應:“應該考慮到我們的利益,不過沒事,社會總在進步, 問題
也會解決的! ”
李學林四輪不穿指定用鞋
在前四輪的比賽中,李學林連續違反《聯賽官方手冊》中有關聯賽指定用鞋的規定,
李學林由於連續違規被先後兩次通報批評,北京隊前三輪已經先後被 核減聯賽經費2萬元
、10萬元、20萬元。按規定,一名球員違規後處罰金額將依次遞增,從2萬、10萬、20萬
,累計150萬封頂。
李學林為何屢犯?倒不一定是他想故意與籃協的規定作對,而是贊助商與籃協溝通不
暢的緣故。李學林的贊助品牌在每個賽季都有13個特許球員的名 額,但這13人中並不包
括李學林。而對於自己不按規定穿指定品牌球鞋的原因,李學林也不願做出解釋,在問題
沒有完全解決之前,他只能還穿著自己的贊助商品 牌的鞋進行比賽。
李寧:應該考慮到我們的利益
昨晚,針對李學林的問題,李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了自己的看法:“籃協的規則和
商業的條款既要保證我們的利益也要理解運動員的 需要,還是按照規矩辦事,按照規則
和商業條款來做。從國情角度考慮略有不同,西方聯賽的贊助不是來自於體育用品,所以
運動員在體育用品選擇上有很大空間, 但是我們的(聯賽)大都是我們體育品牌來做(贊助
),這樣就會有其他的贊助商搭便車,確實應該考慮我們的利益,但是基於國情也只能這
樣,還是按照規定辦 事。 ”“社會總會進步。我們也會盡到體育公司的責任,我們的投
入也會促進體育的發展,也會看到其中的商機,這是一個互惠互利的過程,總而言之我還
是希望發展好(聯賽),中國的事情需要一步步來,我們相信問題會解決的。 ”李寧說。
昨晚,同樣針對李學林的問題,記者電話採訪了中籃公司總經理肖紅安。李學林為何
“屢教不改”,籃協是否考慮到贊助商的利益,打算出臺更強硬的新 政制約這樣的行為
?面對記者提問,肖紅安表示:“李學林個人有點特殊原因,我們也需要和贊助商進行溝
通和協調,一切都要按照籃協的規定和章程來辦。 ”
觀察
違規被處罰廣告效應更大
其實李學林本意也並不一定想違背籃協的規定,但是沒有辦法,身背合同的他不得不
履行合約,繼續違規下去,籃協也只能按章程辦事。不過李學林身後 的贊助商恰恰瞄上
了籃協制度上的漏洞,反正封頂罰款150萬,贊助商甘願受罰,換來的是李學林頻頻違規
在媒體面前曝光。從商業推廣的角度來看,李學林身後 的贊助品牌只賺不賠,他們頂多
花了150萬,換來的是媒體和公眾輿論的關注,推廣效應所帶來的附加值遠遠大於150萬。
籃協曾公佈了一份特許球員和特許貼標球員名單,規定廣東隊的易建聯、陳江華、朱
芳雨、王仕鵬和高尚,東莞隊的李慕豪,福建隊的王哲林,上海隊的劉煒,八一隊的張博
,山東隊的睢冉、丁彥雨航,山西隊的段江鵬以及廣廈隊的林志傑共13名球員在聯賽比賽
和訓練場合可以穿非聯賽指定用鞋。八一隊的王治郅、浙江稠州隊的丁錦輝和遼寧隊的韓
德君三名球員購買了特許貼標鞋名額,允許在訓練和比賽期間穿著非聯賽指定鞋,但須對
競品標識進行完整的遮蓋。但是上述這些人,誰也沒有像李學林那樣,接連四次公然與籃
協的規定對抗。
其實處理李學林的辦法不是沒有,只要籃協在罰單上加上一條類似違規穿著其他品牌
的停賽處罰,相信李學林就不會這樣屢教不改了。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曾嘯 實習生鄆辰
http://sports.sina.com.cn/cba/2013-11-22/02486896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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