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當泰勒變成了金恩之後...

看板basketballTW作者 (璞園魂)時間11年前 (2012/11/27 10:19), 編輯推噓-28(113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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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維宏 There're always some things money can't buy. 哪些東西用錢買不到?最近如果問達欣,達欣可能會說,一些流失的死忠球迷。 如果問金酒,將來這答案,可能會是轉隊證明書。 會有這些個聯想,原因當然是出自於上禮拜金酒洋將金恩的轉隊風波,這件事,稍微有在 關心SBL的球迷應該都略有耳聞,細節部分我就不贅述了。 媒體大致上的報導方向都是: 泰勒轉隊改名叫做金恩。 達欣趁火打劫拿到了一勝。 金酒很委屈的吞下了一敗。 差不多的說法都是這類的,形容詞我用的是有點誇張,但有誤差亦不遠矣。總之問題的矛 頭大多是指向達欣這一頭。 其實對達欣而言,原本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多付泰勒一個禮拜的薪水,甚至以日薪計算 ,一天五百美金,將他先留在隊上。 藉觀察之名,行拖延之實。說是為了刺激另一名洋將也好,是緩兵之計也罷,總之這類的 作法,檯面上其他球隊也不是沒做過。 對泰勒而言,這五百不拿白不拿,反正加入金酒也不差這一個禮拜。如果當初達欣提出這 要求,我想泰勒他應該是會同意的。唯一著急的,只有季前為了想省錢因此始終找不到洋 將的金酒罷了。 講白了,只要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那都是小事。 只不過搞到最後,新聞幕後的情況成了:達欣不想多付錢,又不想白白讓金酒佔了便宜, 於是機關算盡只搞了半套,搞半套的結果,自然就得面臨現在裡外不是人的窘境 聽說有不少達欣球迷因此受到了影響,紛紛寫信到球隊提出抗議,要求達欣給個說法。 球迷要個說法,這很合理,但我始終不懂,這件事,達欣真的錯的如此罪不可赦,需要把 所有的矛頭都指向這支球隊嗎? 依照聯盟規定,球員如果想要轉隊,必須要取得離隊證明,才能夠至其他球隊打球。 但是球隊有義務一定要發給球員轉隊證明嗎? 沒有。 有規定要在時間內發給球員轉隊證明嗎? 也沒有。 那麼達欣錯在哪裡?說真的,達欣的高層如果真的狠一點,轉隊證明書不發都是可以考慮 的。任何對於球隊有利的事情,只要沒有違反聯盟規章,球隊都應該盡力去努力。 如果我是達欣的球迷,在聽聞過其他球隊更多違反聯盟規章的事情之後,或許我不會如此 的義憤填膺。起碼我們球隊是按照規定辦事。 至於這次看似全然置身於事外的金酒,說實在的也不用太高興,這一回金酒在媒體版面上 將了達欣一軍,哀兵策略確實是奏效了。 但既然名為是默契,搞到最後卻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不管達欣心裡頭怎麼想,最後他 們總是在制度之外,給了金酒方便不是? SBL終究是個人治的聯盟,這件事,我看最後不是那麼這麼輕易就會落幕了。大家不妨繼 續看下去吧。將來肯定會有越來越多事情,是花再多錢也解決不了的了。 當然,SBL的制度確實是有它需要改革之處,既然某些媒體同業也開始有共識了,那總是 好事。從今爾後,大家一起用同一套標準,來關心SBL的未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2.32

11/27 10:28, , 1F
對於小氣巴拉的台灣球團錢可是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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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30, , 2F
不要這球員又不給離隊証明 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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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39, , 3F
沒有違反規定就能說是沒有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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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42, , 4F
如果能把想這些歪招的心力放在如何讓達欣自己調整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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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讓台灣的籃球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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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50, , 6F
看不下去 把人fire沒有義務發離隊證明? FIBA規定要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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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50, , 7F
翻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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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該洋將又不給離隊證明 還護航的那麼大聲 還說沒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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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林志傑從廣廈回台啤打季後賽的問題這麼快就選擇性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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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講的那麼大聲 簡先生你真的是太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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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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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52, , 12F
這篇真的是奇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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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53, , 13F
原來達欣要"斷人生計"也是合理 真的是無知當力量最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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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文章不噓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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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0:56, , 15F
按規定辦事? 啊規定都是球隊你們說了算 哪來按規定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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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自打嘴巴也不是第一次 同樣的 這次也是 靠這麼多話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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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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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不建議達欣放泰勒無薪假 這樣不就可以拿諾貝爾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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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覺得還好~達欣要是硬不給 金酒只會當周沒洋將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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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對了有媒體朝中有人好辦事真是天下無敵了 應直接拿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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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一定要資助敵人嗎? 他開讓一場的條件 真的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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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就是手段 只是名聲不好 實際上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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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必要資助敵人 但是達欣出不起"一萬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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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17, , 24F
一個輕鬆撿到一勝 另一個沒洋將撿到一個根本超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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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17, , 25F
搞這種小人步數 被瞧不起 剛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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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fire又不發離隊證明到底是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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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贏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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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招?拖延戰術阿 不合規定嗎?一定要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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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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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今天的狀況就少說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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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了金酒今天沒洋將根本不用打直接墊底 沒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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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不懂....你有在做生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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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是賺不賺問題 果然什麼都不懂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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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麼生意 今天談的是S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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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個鬼啦....達欣就是不想拖(花錢) 又扣證明 才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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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考慮賺或不賺 啊FIBA規定是怎樣 以前SBL規定是怎樣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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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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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金酒乖乖被別人吃豆腐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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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被吃豆腐? 他可以不要找這球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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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6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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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說球隊沒有義務一定要發給球員轉隊證明!!這不是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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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1:48, , 167F
規定又不一定是對的,離隊證明這種東西是甚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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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明就是損害球員生存空間的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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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3:13, , 169F
看到簡維宏是專跑SBL的記者我快笑死 他知道的東西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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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於某些版友 當初周伯臣的選秀事件他也在替裕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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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台啤批評很多 碰到裕隆 達欣變成保皇大隊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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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雖然簡維宏現在不是專跑SBL記者,但好歹當初他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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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人雜誌的主編,他知道的內幕比你所謂的某些版友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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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只是沒有明講寫出來而已,為什麼他願意幫球隊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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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不給離隊證明別隊就會拿來當成藉口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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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代表枱面上大家看到的表面事實,其實私底下不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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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隊證明這種東西,本來就可以不給!!!別人要怎麼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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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到內幕大家都是一堆沒爆 他是有多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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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藉口,你也控制不了~~要批判的是這整個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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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再多也是那些了 不給離隊證明就是耍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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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怕寫出來會吃XX的那種內幕嗎~你想誰會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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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耍奸天經地義啊~同一個球員在同一個聯盟同一季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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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離隊證明在球隊就是錯的 不能說是聯盟規則沒有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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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球隊才真的是笑掉大牙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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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給 這點中職也是一樣 母隊不給證明你看會受到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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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批評 金思是洋將又不是本土 怎麼不行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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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道理本土不行洋將就可以,這一點在前兩季解套時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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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夷所思~說穿了當時也是有既得利益者跳出來抗議才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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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找那些別隊的洋將也也沒有洋將季中換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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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則就是做到哪改到哪~有人叫就改~沒人叫就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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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3:25, , 191F
所以前幾季的規定,洋將登錄過不得在別隊登錄確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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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3:25, , 192F
本土哪有不行 同樣雙方說好用交換或是釋出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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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3:26, , 193F
錯錯錯,本土球員當季轉隊是不行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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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3:26, , 194F
只是沒有球隊會在季中搞什麼本土球換度而已 缺乏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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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3:27, , 195F
而且洋將和本土規則本來不會相同 放在那個國家聯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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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3:29, , 196F
是沒錯啦,本土跟洋將的規則本就該不一樣,對洋將應該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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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3:29, , 197F
嚴格規定才是吧~但現行做法就是有漏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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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6:21, , 198F
笑死人了 只有 SBL 這種制度扭曲的鳥聯盟 不准球員
11/28 16:21, 198F

11/28 16:22, , 199F
當季轉隊....居然把這種丟臉事 拿來當教條...笑死人...
11/28 16:22, 199F

11/28 16:24, , 200F
看看世界上哪個聯盟 不是熱熱鬧鬧的在搞季中交易
11/28 16:24, 200F

11/28 16:25, , 201F
自己的制度落伍 不知道藏拙 還拿出來大聲嚷嚷....
11/28 16:25, 201F

11/28 16:25, , 202F
積非成是 莫過於如此...........
11/28 16:25, 202F

11/29 09:03, , 203F
再噓katlinbubu
11/29 09:03, 203F

08/07 18:34, , 204F
鍵盤生意手法耶... https://muxiv.com
08/07 18:34, 204F

09/10 17:42, , 205F
h大辛苦了...... https://daxiv.com
09/10 17:42, 20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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