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台中市籃委會理事長盃籃球賽

看板basketball作者 (下一步在哪裡~)時間15年前 (2009/06/11 20:1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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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台中市體育會理事長盃籃球錦標賽辦法 一、宗 旨:藉由比賽之舉行,推動全市青年共同參與,以積極推展籃球運動之普及。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沈佑蓮議員服務處、必爾斯藍基股份有限公司、通豪大飯店 五、承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98年6月27、28、29、30日(星期六、日、一、二)。 七、比賽地點:惠中球場(文心路、向上路口) 八、比賽組別:大專男子組。 九、參加資格:凡就讀各大專院校任何單一學系(含應屆畢業生)者皆可組隊參加。 1.體育學院及各校體育學系、運動競技系學生,本學年度(97)登錄為大專 籃球聯賽第一級(含SBL)、第二級之球員(依大專籃球聯賽秩序冊為準) 謝絕參加。 十、組 隊:每隊報名球員以12人為限。※參加球員不得跨系、跨隊(讓更多人參加)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6月15日(星期一)止,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十二、報名地點:採用網路報名。請上網 http://child-sport.com/tcbasketballteam.htm 或搜尋台中市籃球委員會網站下載報名表,用電子信件報名。 本會收到報名表後會回信確認。電子信箱:s22540989@yahoo.com.tw 十三、報名費用:每隊繳交競賽活動費新台幣2500元。請以郵政匯票或現金袋方式繳交, 抬頭書寫台中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十四、領隊會議及抽籤:訂於6月19日(星期五)下午十四時假台中市南屯區文心一路307號 舉行 電話(04)22540987 李俊明0910-561-924、0924-185-182 十五、獎勵:錄取前四名,各頒發獎盃及獎品。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頒布之2008年國際籃球規則。 十七、抗議及申訴:球員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比賽後概不受理。其他事件之 申訴在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名並繳交 保證金新台幣三仟元整,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 退還,未成立時保證金沒收為大會經費。 十八、附則:1.每場比賽分為4節,每一節10分鐘, 第1-2、3-4節休息1分鐘,第2-3節休息3分鐘; 除了球員、受傷、五犯、暫停、第1.2.3節最後1分鐘、第4節最後2分鐘 及職員暫停外不停錶。 2.每次暫停時間為40秒。 3.球隊出場比賽前,應將參加該場比賽球員之學生證正本提交記錄台 (應屆畢業生以畢業證書取代學生證),以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4.球員資格不符,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沒收比賽。 5.比賽中如有球員發生鬥毆事件,或球員、球隊有關人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 及裁判等事件發生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 並於次年停止該單位參加本項比賽一年,情節重大者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6.凡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之球員或教練,立即處以禁賽2場,如有累犯者 則取消後續比賽資格。 7.比賽期間參賽隊伍請自行負責保險事宜及一切參賽經費。 十九、賽程:公告於台中市籃球委員會網站,請上網站查詢。 二十、本辦法如有未竟事宜,由大會另行修訂公佈之。 ----------------------------------------------------------------------------- 目前尚未報名額滿喔 請大家把握機會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34.236

06/11 22:25, , 1F
借轉一下,3Q
06/11 22:25, 1F

06/12 00:17, , 2F
ok!! 麻煩大家幫忙宣傳囉!!
06/12 00: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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