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屆全國熱門流行音樂大賽

看板band作者 (過了就該忘了?)時間21年前 (2003/09/03 09: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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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屆全國熱門流行音樂大賽 參賽資格: 1.未簽訂演藝經紀合約之樂團。 2.樂團成員以二至十二員為限。 3.樂團成員需具中華民國國籍。 4.禁止樂團成員跨團或跨區重複報名參賽,或於賽程途中更換樂團成員〈可減少成員〉。 5.為讓更多的樂團新秀得以參加,曾獲得台灣區總決賽冠軍之團體與樂手謝絕參加本次台 灣區賽。 6.參賽樂團每團需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 7.比賽分二階段辦理,需先報名參加樂團聯歡會〈Shop Heat〉地區比賽,優勝樂團晉級 參加全國總決賽。 演唱曲目: 1.樂團演唱時間:限定單曲演出,時間不得超過六分鐘。 2.名樂團表演時間共計十分鐘〈含上下台時間〉。 3.參賽曲目不得與音樂製作公司進行簽訂契約行為。 4.除正統古典音樂類型外,其他各類流行音樂均可演奏。 5.禁止採用卡拉OK伴唱或MIDI預錄撥放模式參賽。 6.參賽曲目不得於賽程中任意更換。 7.非樂團自行創作之曲目亦可選擇演唱,惟需事前取得著作授權同意書證明。 8.參賽曲目若有侵權反著作權法等訴訟案件,由參賽樂團自行負責處理。 樂器限定: 1.大會提供Yamaha鍵盤樂器p120及S03供樂手使用。 2.限定使用大會提供之yamaha爵士鼓組、吉他與貝士音箱。 3.地區初賽時,樂手個別所使用樂器〈如:電吉他、電貝士、鍵盤樂器、效果器、鼓棒等 〉之廠牌不限,但台灣區決賽與亞洲區總決賽則鍵盤樂器、電吉他與電貝士一律需使用 Yamaha品牌之器材。 4.如需架設特殊樂器,敬請於報名表內註明,並於賽前提出告知,以利協調安排。洽詢電 話:〈02〉2511-8688分機519張先生 選拔方式: 1.地區賽程選拔採裁判評審進行。 ●裁判評審:聘請當地音樂界知名人士擔任評審,針對各單項表演及整體創作部分進行評 比。 ●每場地區初賽,比賽團數逾10團〈含10團〉可有一入選團名額,遴選優勝樂團代表該區 參加全國總決賽。每再增加10團,則除了入選團名額外可再有一備取團名額,待全部區 賽結束後,由所有的備取團中依成績評選入選團進總決賽。 ●地區初賽之比賽團數未達10團者,優勝樂團列入備取團名額中。 2.全國總決賽優勝樂團得由主辦單歲安排邀請於是當活動中演出,冠軍與亞軍團並予推薦 代表台灣地區參加由Yamaha主辦之Asian Beat亞洲地區決賽〈預定民國93年在台北舉行 〉。 3.參加團體於比賽時,若有低俗或不雅動作,概不計算成績。 各區賽程: 各地區比賽日程表及主辦樂器行〈報名地點及洽詢電話〉 9/13 六 〈員林〉掌音樂器 04-8350086 9/20 六 〈台南〉學友樂器 06-3352703 9/27 六 〈高雄〉真善美樂器 07-2611005 10/10 五 〈台北〉玩家樂器 02-23924928 10/11 六 〈嘉義〉E世代樂器 05-2253647 10/11 六 〈高雄〉功學社五福分公司 07-5517621 10/12 日 〈台中〉吸引力樂器 04-22255518 10/18 六 〈岡山〉民楊樂器 07-6221195 10/18 六 〈台北〉琴昇樂器 02-27994298 10/19 日 〈台北〉阿通伯樂器 02-87331100 10/25 六 〈宜蘭〉琴學社樂器 03-9550256 11/1 六 〈南投〉亞珍樂器 049-980098 11/1 六 〈台北〉金聲樂器 02-23576761 ※全國總決賽 11/22 六 台北市 國父紀念館大會堂 總決賽比賽事宜洽詢電話02-25025858分機406藍先生〈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 注意事項: 1.即日起,請逕向各地區承辦樂器行報名,報名裁紙日期為各地區比賽前10日止〈以郵戳 日期為憑〉 2.報名信封請註明「第十六屆全國熱門流行音樂大賽─2003 Yamaha Band Contest」收。 3.報名時應檢記下列資料: (1)樂團報名表乙份〈至各大樂器行領取〉 (2)樂團團體照乙張〈4*6吋,清晰,貝面註明樂團名稱及團員姓名〉 (3)凡自創歌曲者,請附詞曲(A4紙)及錄製卡帶(或CD)一份。 團體評分標準: 一、原創性 20% 二、編曲 30% 三、各樂器及主唱和諧度 20% 四、舞台台風表演 15% 五、服裝造型 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70.116.106 ※ 編輯: mayday7521 來自: 218.170.116.106 (09/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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