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問題] 選課學分上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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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問題] 選課學分上限問題
發信站: 椰林風情 (Tue Jan 13 14:12:2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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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過年較早,所以
初選第一階段無法得知同學的平均成績,
也就無法引用該項規定調高上限,
但到了第二階段分發時,平均成績已達80分者,
其分發之學分上限會調高到31學分。
註冊組 敬覆
==> benck.bbs@ptt.cc (小倫) 提到:
> 目前一般科系的大學部是最高25學分
> 成績平均達80以上或前10%的可修到31學分
> 但是行事曆上的教師送成績日期是2/2
> 分發則是1/22 第一階段初選的問答集說
> 分發時不會超過所訂最高學分
> 但是教務處在1/22的時候怎麼會知道同學有沒有符合31學分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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