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收到點開電子居隔書之後在上班還沒回家,
我是確診者並在8/30 12:00時填covid19自主填報,將家人填報密切接觸者,
走3天居家隔離,4天健康自主管理,我姊在14:00收到居家隔離書也點開來看了,
因為我姊跟父母都沒接到電話,大概16:15時我媽接通,對方得知我姊還在趕回來
的路上,2個小時還沒回家就說要罰我姊20萬..!! 我想我姊預知今天可能要居隔,
還特別提早到公司跟主管請居家辦公公假,申請遠端連線帳號等...已經盡可能提早
回來了,後來16:30的時候健康中心叫的警方來到門前,我也跟警方說明原委他們說
會回報全家人都在,請放心,請問我這樣我姊還有沒有可能被開罰20萬??
其他的問題:
Q1: 自主通報系統有24小時的修改權,我姊打過三劑其實可以改成0+7,更新通報之後
自然也就沒有沒按照規定隔離的議題了
Q2: 收到居隔通知之後,就要立刻返家? 這寬限期是多長? 這地方好像沒有交代清楚
Q3: 自主通報系統很莫名的在我填報完兩個小時就送居隔書出去了,而且沒有修改的地方
系統問題衍生出來的罰則,但健康中心卻說這與他們無關...這到底是?
Q4: 我應該要如何避免讓我姊被罰這20萬? 還有沒有其他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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