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租客提早還屋是否需要另簽一份約定

看板ask作者時間2年前 (2022/01/26 14:02), 2年前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年關將至,應該蠻多人都在忙著搬家, 我就是其中一個QQ 想請問大家, 租約是在1/31到期, 但跟房東談好在1/28還屋, 提早還屋後, 是否還需要列出一張合約或是約定之類的(A4紙打出來), 上面寫: 【地址+"已於1/28(五)還屋於房東OOO,1/28起,房屋內的所有損壞一概與OOO無關"】, 然後雙方簽名, OOO需要列出嗎?因為有雙方的簽名了,是否不需要列出? 還是說雙方帶著原本的合約,然後將上面的租屋日期改到1/28就好呢? 或是說有什麼方法/方式能夠保障呢? 再麻煩大家回覆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38.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643176951.A.804.html

01/26 14:13, 2年前 , 1F
就現場驗屋還押金阿 房東比較怕你說他沒還你押金吧...
01/26 14:13, 1F
當然是現場驗屋還押金, 所以也會註明押金還多少扣多少水電瓦斯費。 不用說誰怕誰, 站在自身的立場彼此都是害怕對方的, 為了要保障雙方才詢問是否該多簽一份這樣的協議~ 謝謝回覆。 ※ 編輯: renee03 (220.134.38.80 臺灣), 01/26/2022 14:28:57

01/26 14:58, 2年前 , 2F
你想簽就問房東願不願意,我自己是沒簽過
01/26 14:58, 2F
好的喔!謝謝回覆。

01/26 15:02, 2年前 , 3F
你想簽就問房東啊 鄉民說可以也沒用
01/26 15:02, 3F
只是想問問大家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 沒有的話當然就會直接詢問房東啦~ 有的話就是要提前準備這些東西, 謝謝回覆。 ※ 編輯: renee03 (220.134.38.80 臺灣), 01/26/2022 15:06:10

01/26 15:17, 2年前 , 4F
想要保險就簽,連退押金跟房屋現況一起寫清楚雙方簽名
01/26 15:17, 4F
好的!!謝謝回覆。 樓下的h大的解說很受用~

01/26 16:11, 2年前 , 5F
為什麼說他怕你是基於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
01/26 16:11, 5F
(劃重點)^^^^^^^^^^^^^^^^^^^^^^^^^^^^^^^^^

01/26 16:11, 2年前 , 6F
主張積極事實的人要負擔舉證責任 此案不管是押金有無
01/26 16:11, 6F

01/26 16:12, 2年前 , 7F
返還或者是 屋損是不是由房客造成到時候訴訟上都是房東
01/26 16:12, 7F

01/26 16:12, 2年前 , 8F
要舉證....所以說當然是他要怕但是你不用怕
01/26 16:12, 8F
瞭解了!!感謝解說~很受用!! 只是在不知道該誰負有舉證的責任前提下還是會害怕^^" 謝謝回覆!! ※ 編輯: renee03 (220.134.38.80 臺灣), 01/26/2022 16:23:35

01/26 16:52, 2年前 , 9F
雙方合約都拿出來 最後面加幾行+簽名蓋章就好了
01/26 16:52, 9F

01/26 17:26, 2年前 , 10F
舉證責任分配很簡單 原則上"沒有"是沒辦法證明的
01/26 17:26, 10F

01/26 17:27, 2年前 , 11F
所以原則上主張積極事實的人就要負擔舉證責任
01/26 17:27,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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