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擴大急難紓困申請的第三條條件

看板ask作者 (猩猩)時間4年前 (2021/06/09 23:56), 4年前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有一個紓困的是4/30無勞保 簡單符合資格的條件如下 每戶由1人代表申請,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1.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 計受困。 2.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情況為依據)。 3.家戶內人口存款(家戶內每人平均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加收入計算「家戶月平均收入 」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 4.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大概就是第三條我不懂 家戶內存款是指只要同戶籍就算嗎? 例如我跟我哥同戶籍 但基本上都各過各的 他收入高 我目前失業 也是合併計算嗎 還是可以就送 反正過就是過 沒過就是沒過 但因為考量到 他有說如果不符合條件要負擔法律責任 就不敢隨便送 紓困網址如下 https://swis.mohw.gov.tw/eip/index_apply.jsp 希望懂得人能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43.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623254215.A.7B3.html ※ 編輯: jys30301 (180.217.43.29 臺灣), 06/09/2021 23:57:08

06/10 00:24, 4年前 , 1F
沒錯,是整戶一同計算,衛福部主動比對財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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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6, 4年前 , 2F
送件後不符合條件 不會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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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29, 4年前 , 3F
可以下載"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問答集"蠻詳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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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4:10, 4年前 , 4F
政府不管你們感情好不好 總之你們戶籍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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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戶口就是了 我弟職軍 上一次我就領不到 他薪水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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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4:26, 4年前 , 6F
請問上次不是以看租屋處即可嗎(附租屋影本)?這次是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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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4:26, 4年前 , 7F
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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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6:57, 4年前 , 8F
衛福部的紓困是看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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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01:55, 4年前 , 9F
那如果分戶後再申請可以嗎?如果沒規定不行 覺得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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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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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分戶,但政府是調閱前年的資料做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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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1:36, 4年前 , 12F
前年應該是看所得 存款則是看當下 所以好奇戶籍會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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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1:36, 4年前 , 13F
別去看分戶日期嗎?如果不會 那應該是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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