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選罷法第53條

看板ask作者 (心存善念,盡力而為)時間7年前 (2018/11/14 20:57),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根據選罷法第53條, 今天開始就不能再出民調了, 包括個人轉傳以及新聞評論。 請問這裡指的是"數據"嗎? 那如果只是在社群網路討論, 用語該怎麼拿捏尺度? 譬如常聽到五五波,棄誰保誰, 或是已經很接近,要追上了之類的。 不想以身試法,50萬不是開玩笑的。 謝謝解惑。 -- 我們社會如此可恥,而我的國家滿是傷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89.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542200278.A.EA8.html

11/14 21:05, 7年前 , 1F
按照你的標準 ptt的抓完明年大家就不用繳稅了
11/14 21:05, 1F

11/14 22:57, 7年前 , 2F
應該是指不能做出新民調,但舊有的民調是可以討論
11/14 22:57, 2F

11/14 22:57, 7年前 , 3F
的,因為都有資料可以查
11/14 22:57, 3F

11/14 23:40, 7年前 , 4F
樓上你可以先看一下法條..
11/14 23:40, 4F

11/15 10:39, 7年前 , 5F
55波應該就算評論了吧@@?
11/15 10:3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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