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詐欺及偽造文書刑責

看板ask作者 (^^)時間6年前 (2018/03/13 14:11),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朋友一時糊塗,臨時缺錢,誤信辦號換現金的伎倆,辦門號的時候,通訊行偽造他家 門號帳單,帶他去申辦台灣大哥大門號,我朋友拿到現金後,之後每一期都有按時繳 電信月租費,後來覺得不划算,就去找那家通訊行找人辦過戶,過戶之前也把所有 已出帳的帳單繳清。過完戶約一年後,昨天突然收到電信警察通知要做筆錄, 說因為不當圖利,門號使用者未繳錢,造成電信業者損害,涉嫌詐欺及偽造文書罪。 查了一下,詐欺罪之刑責,依刑法第339條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 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另外,偽造 文書:偽造名義人的意思表示而做成虛偽的文書證明,足以產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即成立「偽造文書罪」。 看來是因為被過戶人未繳錢,導致我朋友被傳喚,但是我朋友在過戶前都把費用都繳完 了,並無造成電信公司損失,這樣還構成上述刑責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1.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520921503.A.6F8.html

03/13 14:17, 6年前 , 1F
不是辦過戶了嗎? 是真的確定過戶了還是沒有?
03/13 14:17, 1F

03/13 14:17, 6年前 , 2F
叫你朋友去查門號名字是誰的阿 不是你朋友的
03/13 14:17, 2F

03/13 14:17, 6年前 , 3F
你朋友能有一個門號換現金 就是用假帳單得來的不是嗎
03/13 14:17, 3F

03/13 14:18, 6年前 , 4F
過戶時錢又有繳清 就不用太擔心 去警察那邊了解後續
03/13 14:18, 4F

03/13 14:18, 6年前 , 5F
你朋友一開始那個就算是退傭吧?
03/13 14:18, 5F

03/13 14:30, 6年前 , 6F
他有查過了,確認沒有任何門號及欠費,另外有確認
03/13 14:30, 6F

03/13 14:31, 6年前 , 7F
必須要將已出帳款項結清後才能過戶
03/13 14:31, 7F

03/13 18:55, 6年前 , 8F
出示繳費證明給警方 還有當初的合約最好拿出來再看一次是否
03/13 18:55, 8F

03/13 18:55, 6年前 , 9F
有對自己不利的部分
03/13 18:55, 9F

03/13 19:37, 6年前 , 10F
聽起來只是做筆錄
03/13 19:37, 10F

03/13 20:04, 6年前 , 11F
辦門號換現金的重點不在錢~而是在它拿門號做了什麼事
03/13 20:04,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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