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把住戶活動的照片跟戶別連結,會被告嗎?

看板ask作者 (Lion-King)時間10年前 (2015/06/03 13:05),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我們社區是冷漠社區,平常都沒啥互動, 以至於管委會推選時,誰都不知道誰,變成委員都是亂選,或是亂投給曝光率高的, 現有一想法就是拿社區活動的照片,把人像與戶別做連結(或標識), 讓未來管委會舉辦之前,大家可以清楚的知道左鄰右舍長相, 避免亂投票之事宜, 但是此法似乎有侵犯個人隱私,所以想請問在公開場合或是封閉性的FB社團, 公告這些照片,會因為侵犯隱私被告嗎? 又,如果有其他辦法,如何做是比較恰當的方式呢?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93.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33307945.A.9A9.html

06/03 13:33, , 1F
叫要參選的人附上照片啊
06/03 13:33, 1F

06/03 13:35, , 2F
冷漠社區沒人想選,所以都亂選,反正不要自己當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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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35, , 3F
不熟附上照片也是不熟阿 還不是投給最常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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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35, , 4F
附上照片並無法解決你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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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53, , 5F
由小而知 台灣人只有選舉大選才對公民事務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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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40, , 6F
看有沒有人自願的 都沒有就用輪的 輪幾次知道好壞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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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40, , 7F
以後大家就會認真一點選了 或者是讓當的有一點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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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41, , 8F
有一點誘因的話 其實意願就會高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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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55, , 9F
是有出席費的誘因,但沒差,有其他誘因可以推薦的嗎?
06/03 14:55, 9F

06/03 15:33, , 10F
或是當你社區出了什麼公共事故,就會有人出來選了orz
06/03 15:33, 10F

06/03 15:58, , 11F
傻傻 把握委員會財政就是最大誘因了
06/03 15:58, 11F

06/03 16:13, , 12F
謝樓上幾位,我想只能用圖利法案來讓人自薦了
06/03 16:13,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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