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扶養在學兄弟姐妹的證明...
最近在報稅,因為有報扶養在學的弟弟,繳附的證明中學費單據也行
去年我記得我是繳102學年度第2學期的繳費收據
今年我應該繳103學年度第2學期的也可以
但是有個問題103學年度第2學期實際上課期間是104.02~06
所以明年繳所得稅時這張收據還是可以拿來報稅嗎?
因為我弟這學期畢業,只剩下103學年度第2學期的可以報
1.所以我拿103學年度第2學期的可以報今年和明年的所得稅?
2.或者該拿103學年度第1學期報今年然後第2學期報明年?
國稅局最近很忙電話已經響了20分鐘沒人接才轉來這裡問有沒有人知道!
感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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