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人身自由受到威脅如何尋求幫助?
我有位朋友前年剛從高雄上新竹工作,今年28歲,
26歲前除了考上國立大學自己助學貸款半工半讀4年拿文憑外,
幾乎沒被准許過離開過家裡,據說是家人有很強的控制欲,
他跟我聊天的時候我還當他是開玩笑,如今我總算見識到了,覺得難解,上來請教大家。
我這位朋友大學是念資工系的,大學畢業後回到高雄
他爸一心要叫他去路邊擺地攤做生意 他媽一心要叫他去一起拉保險
於是
平日被抓到他媽公司當免費MIS給同事當修電腦的好人
假日被抓到旗山陪他爸擺路邊攤,總之就是要一週七天要工作但沒有薪水,家裡只給吃住
每個親戚看到他都覺得他在啃老,有手有腳不做事只會給爸媽養,
終於在前年我朋友受不了了,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離家出走跑到新竹租房子找工作
當然為了不讓家人擔心,都會報備 人在哪 房子租在哪 在哪工作 等資訊給家人
這兩年他爸媽不斷批評他的行為,要他退租辭職回高雄,我朋友做得好好的當然不肯,
倒楣的是上個月我朋友任職的公司營運不佳收起來了,
我朋友的爸媽知道了以後就叫我朋友先回家幫忙擺攤兩個禮拜
昨天是幫忙的最後一天,我同學今天晚上就回新竹,結果他接到媽的電話說:
你回去整理好東西把房子退掉,我和你爸週末去新竹幫你載東西回家,帶你去收驚,
不要想電話不開機,也別想躲到其他地方,
聯絡不到你的話我就報警失蹤人口 登報尋人!
朋友現在情緒非常低落,說不想回去高雄也不想被登報不想當失蹤人口
他明明已經多次向他父母強烈的表達想在新竹繼續工作的意願,但都不被採納,
說是不放心小孩一個人跑那麼遠去工作
我覺得不可思議,這已經不是控制慾強,根本嚴重妨礙人身自由
而且報警做失蹤人口是可以這樣隨便報的?
人好好的待在自己租的宿舍裡也能報失蹤的嗎?
人根本沒失蹤要把別人的相片登報尋人沒有肖像權的問題嗎?
請問板上有人處理過類似的事情嗎? 我的朋友需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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