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交通事故的處理問題

看板ask作者 (Tuan)時間11年前 (2015/02/14 23: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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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2.14中午 狀況:鄉下十字路口兩輛直行轎車擦撞 說明:本人行經十字路口時見上方號誌閃紅燈, 停下車後左右查看無車經過後啟動準備直行, 啟動後餘光看見右前方有輛直行車快速靠近(時速約七八十公里), 緊急剎車後對方也有所反應向右偏行, 結果就是兩輛車有些微擦撞, 停車後對方無下車查看便拍拍屁股開走了, 因為案發地點在十字路口正中央, 他開走之後我怕影響交通就將車移到路旁, 所幸有民眾熱心記下車號後我就請警察來處理事故, 接著就是到派出所做筆錄及酒測這個既定的SOP, 當然本人酒測值為0.00也精神正常, 做完筆錄時員警都有持續聯絡另外一位車主, 但等一個多小時後我做完筆錄準備離開時, 車主就帶著跟我發生擦撞的先生過來, 一靠近他們就有聞到酒味, 我即詢問員警是否要對開車的這位先生做酒測, 但員警沒回答我, 只跟我說你們先協調看看,可以和解就好, 後來因為有朋友在等我就心想先和解,反正雙方都無人受傷沒事, 接著去附近修車行估價,以現金做和解,再回派出所簽切結。 問題:離開的時候我問員警,為何開車的那位先生不需要做酒測? 員警回答: 因為案發當時他不在現場,所以現在做酒測無法以酒駕現行犯法辦 我是想請問,員警這種說法對嗎? 因為現在已經和解了,並不是想繼續追究誰對誰錯, 本人覺得我到派出所有做酒測,是否另外一位當事人也必須要做酒測? 有時候奉公守法未必能得到好處,但鑽法律漏洞似乎就真的可以得到好處 我只希望犯錯的人須得到該有的警惕, 不然他下次又發生擦撞,一樣可以利用這種方法付錢了事。 文章露露長,謝謝耐心看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09.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23927129.A.D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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