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關於登記結婚與生育津貼消失

看板ask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7/18 09:22), 編輯推噓6(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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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登記結婚: 請問辦理登記結婚的戶口名簿是結婚人男女雙方都一定要帶嗎? 還是只要男方那邊的就好? (聽有些長輩說只需男方的戶口名簿) 2:登記結婚當天,證人也要到場嗎? 還是只要在結婚書約上簽名蓋章即可,不用證人本人親自到場? 證人除了簽名蓋章還需要繳驗其他證件之類的嗎? 3:只要完成登記,男方跟女方的戶口就會從原本雙方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中獨立出來為一戶嗎? 那一定也會需要將女方戶口移至男方戶口名下嗎? 4:是不是只要有登記結婚(尚未訂婚、結婚宴客),這樣我的婚姻在法律上就算有效? ----------- 還有關於新生兒生育津貼的一些問題: 1:我現在人住中壢,產檢也在中壢,所以小孩也會在中壢生產,但是我的戶籍在台中,我能否也讓小孩在中壢出生,但戶籍也登記於台中? 2:我目前戶籍仍登記在我父母戶口,若要如第1點說的去做,我是不是需要獨立出一個戶口當戶長,然後小孩再登記於我的戶口。 3:申請生產津貼是只要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設籍在台中就能申請? 還有申請後補助會在什麼時候發放? 4:若我之後領到生育津貼,再將孩子戶口轉到我老公的戶口下,這樣會違反規定嗎?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些問題, 也不知有沒有相關的專版可以詢問,所以就在這發問, 若有違反版規,請勿見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91.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M.1405646549.A.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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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中壢 戶籍地:台中……別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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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2:不用 3:好像是申請完一個月就下來(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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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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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4:不影響,但若監護人有變更,津貼帳戶也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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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你應該去台中戶政事務所詢問津貼細節,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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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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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生育津貼會要有"居住事實"有些會請里長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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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印章,郵局帳號《-這三樣先準備,小孩去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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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時,就可以順便在戶政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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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政事務所說要驗"雙方的戶口名簿"。 並不是只要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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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證人不需要到場,但請注意證人須符合(1)年滿20歲,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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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或輔助宣告。 (2)須確實知道你們兩人有結婚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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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蓋章就可以了,無須繳驗證人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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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記跟戶口是兩碼子事情,結婚登記戶口也可以不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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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只是在雙方的個人記事欄加註何時結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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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有要獨立戶口可以不用獨立,這年頭早就沒規定誰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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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誰了....妳喜歡的話,男方戶口也可以遷到女方名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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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的。 現在不登記只有宴客,婚姻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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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我再到台中的戶政事務所問看看(雖然之前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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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都沒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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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打電話去問就可了. 我結婚登記時不用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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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戶口名簿, 要身份證+照片+印章. 只要登記就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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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 故也不用去法院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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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過了,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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