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沒經過對方同意當垃圾丟掉可報警嗎?消失

看板ask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7/07 01:36), 編輯推噓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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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幫忙代問 請問一下 兩個人一起去選購一樣東西(A人出錢買給B人的) 然後放在A人家裡 後來A人今天不知道哪根筋不對 把他們倆人要擺攤的生財工具拿去丟掉 傳賴拍照跟B人說:我把垃圾丟了 B人不住那,當下知道非常生氣 這東西本來是要一起做生意用的 現在A人擅自丟掉 是不是要負起責任??? 是否能報警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5.237.2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M.1404668171.A.2C3.html

07/07 01:37, , 1F
情侶吵架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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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1:38, , 2F
line的對話紀錄有提到是兩人的物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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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1:43, , 3F
好像沒有耶,只說把垃圾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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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1:44, , 4F
是情侶,但對方好像沒事找事吵架~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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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5:59, , 5F
若該物之所有權確屬B的話, 則A的行為應該構成:1.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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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6:02, , 6F
第184條第1項前段一般侵權行為; 2.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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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本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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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9:17, , 8F
先證明東西是a贈予給b的,line的對話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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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我是b,就算了。因為是a出的錢,即使東西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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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名聲也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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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1:23, , 11F
既然是 A 出錢的,算了吧!只是這樣的朋友要離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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