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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請益] 西藏問題
共 1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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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國家地位,根本就不是像臺灣執政者一直宣揚的那樣:只要有人口、有. 經濟系統、有貨幣、有和某些國家建交,就理所當然的擁有國家地位。. 國際法不能強制一囯承認另一囯,因爲它上面並沒有一個淩駕于各國權力之. 上的更高機關。. 臺灣法庭可以審訊臺灣人,因爲臺灣法庭代表了“臺灣”,它比任何一個“. 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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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條協議,但當時的背景不代表「雙方都是同意的」. 問題如果好解決,大家都樂見. 當時的美英,一面承認西藏歸中共管,一方面卻直接與西藏交往. 國際法上,一國對某地的占領是否有效,有數層面. 要有國際上的聲明,也要有時間上繼續性的行政管理. 就因為這幾個點的模糊不清,導致西藏今天的不確定性. 假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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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你喜歡或不喜歡,我想你離得太遠了。我只是要. 說人一生能夠關注的焦點就是那幾個,要求別人或自己做到對. 事事都要關心,只是強人所難罷了。. 題外話,我是反對死刑的。. 回過頭來,我之前想講的只是要講絕對的客觀是不存在的,. 所有人基本上都是從吞下去的東西去取出一部分自己想要的東. 西,差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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