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辯] 犯罪者耍著大家團團轉 (?)
我還是先說一下我的立場 我支持死刑 而且要嚴格擴大死刑
我們對犯罪的態度是可以分為預防以及事後的懲戒
所以我支持死刑的立論很多 立場也很多論述
但有一種事情我們是否可以釐清 就是"事前預防"與"事後懲戒"是否可以分開來講
不然好像有一種感覺
老是在討論"因為件事情無法造成某種罪行的減低 所以乾脆不要執行"
有沒有一種感覺 就是根本國家被犯罪者耍得團團轉
我們可以說 不論你怎麼樣的配套 都有殘忍泯滅人性的犯罪產生 (這應該沒錯吧)
所以 ......
孤獨的人要有社福關心
飢餓的人要有慈善團體給予溫飽
失業的人要國家給予照顧
性苦悶的人要有人得以談心
抑鬱不得志的人,要有伸展舞台
政治上沒有抒發的人,要有開講的地方
當所有的物理,心理,生理的配套措施都給予某個人
結果這個人就不會犯下泯滅人性的犯罪
那是錯的 結果還是有 可能有兩種
1). 是真的過太爽 所以想殺人
2). 理由自己編的
所以當某個犯下殘忍殺人案的人說他想死,但怕痛,所以希望殺個人,讓國家判死刑
或是說某個人自述殺人不會被判死,想吃牢飯
不然就是說自己身世坎坷 所以敵視任何人 結果看到某個人 自認不爽就殺掉他
這些虐殺案件裡面 很多人自述自己的過往 或是媒體曝光的過往
怎麼看都很正常啊 哪有什麼"非要殺個人才能一解心裡結"的必要性
某人被長期虐待 然後殺掉某個人 經證實後是事實 這個被減刑 我覺得合理
某人因家人被強暴 把施暴者抓來毒打一頓 最後弄死他 這個被減刑 我覺得合理
某人因痛恨某個惡劣油商,逍遙法外 長期傷害台灣人健康
經證實他確實長期吃這家的黑心油 而且身體健康損害嚴重
結果他把這個油商抓來不小心打死他 這個被減刑 我覺得合理
只不過 我還是要說 最終的,暴力就是不對
但連續幾起的案件裡面 我們可以看到的 幾乎都是無差別犯行 怎麼那麼殘忍
結果 我看到一個很不可思議的現象 就是犯罪者把大家耍得團團轉
一下子又說不響夜間審訊
一下子又說肚子餓要吃泡麵當消夜
一下子又說怕冷
一下子又說不同意自己的身分資料被社會知道
...........
以前大家都會開玩笑地說 "欠一萬元,你怕銀行 ; 欠一千萬,銀行怕你"
是不是現在也是 "犯小罪,你怕司法 ; 犯滔天大罪,司法怕你"
我常覺得現在好像大家都把那種極惡的犯罪者當成祖宗在奉飼
這是司法的丟臉 恥辱到家 國家法律的態度,就是國家法律彰顯的價值
怎麼法律好像已經不關心被害者 法律好像已經忘了被害者死亡的痛苦以及恐懼
司法的正義根本不是人身安全的高強,人權的保障 根本就是加害者的跟班小弟 !
看到現在法律似乎對待這種重大犯行者 簡直軟趴趴
甚至有法律人,路人在幫忙解構 "為什麼罪惡會發生" "是不是社會害了他" ......
我看了簡直做嘔想吐
這些人怎麼可以這麼醜陋 (?)
有人想評論我的意見嗎 或是給予建議 虛心接納各種建議 感謝 !
( sorry 可能太情緒化了 但我實在太難過了 也實在太痛恨廢死論者了 !!!
請見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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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進一,不世出天才,月娘茶曠世傑作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Otp4QArVSo
鄭進一 ; 您是我精神上的師父也是
台灣國寶 !!!; Sevorlaga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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