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辯] 為什麼過失要用刑法

看板ask-why作者 (現在是1:24唷)時間14年前 (2009/11/02 20:49), 編輯推噓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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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沒有專業法律背景,只是心中有些想法和疑問。 若用詞不精確請多包含 ==================================================================== 為什麼過失(傷害或致死)要負擔刑事責任? 直覺上, 需要負刑責的人應該是指有罪的人, 也許我更想問的是什麼是有罪吧。 但是過失的發生可能只是運氣差或是粗心大意, 把一些糊塗蟲歸類為罪犯似乎也不妥。 就好像毀損是刑事,但如果只是不小心的就只是民事 可是情況如果是傷害或致死就都歸於刑事,如此歸類的原則是什麼。 有時候過失行為的發生看起來就像意外,只是過失只是假某人之手發生的意外而已。 比如說, 一輛車撞到野豬導致車主死了,就是意外。 一輛車撞到路邊停車的車子導致車主死了,停車的那一方可能會有過失責任。 已經很衰了,要付擔民事賠償, 再用刑事下去感覺我們的正義只是在處罰倒楣鬼 其它還有醫療過失、業務過失等... 也只過說明他們不適合那份工作,把他們抓去關或似乎也跟他們是否從事什麼工作無關。 若要說他們是罪犯,也無法跟腦中刻板印象中的罪犯有太大關聯。 所以為什麼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54.221

11/02 21:26, , 1F
像看到女兒很漂亮就把老爸充軍這個叫?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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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0:40, , 2F
不想負責任才會講這種話. 如果不小心撞死人可以被容忍,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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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就不必小心開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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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0:43, , 4F
還有一堆"如果不小心"可以說, 原PO自己多想想是誰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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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2:16, , 5F
人命比較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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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0:32, , 6F
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這當然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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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0:34, , 7F
撞到路邊車而死 如果停車車主停在合法位置 並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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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失限於他停放位置迫使死者非安全駕駛致死才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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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0:38, , 9F
醫療過失也不是罰倒楣 是醫療無過失責任才是罰倒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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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0:42, , 10F
我現在腦袋混亂 隨便亂講 不然有請visorkk來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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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6:57, , 11F
毀損屬於物的法益 過失致死/傷害屬於人的法益 人命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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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20:22, , 12F
成本不應該被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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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0:33, , 13F
讓社會大眾能提高警覺而非以散漫心態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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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xjLHEV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