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府、民視、洪健益告成一團 謝長廷等批郝圍魏救趙

看板a-diane作者 (馬庫色)時間14年前 (2009/10/15 15: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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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民視、洪健益告成一團 謝長廷等批郝圍魏救趙 更新日期:2009/10/14 19:10 社會、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洪健益疑似闖入貓纜,遭台北市政府指控製造假新聞事件,愈演愈烈,除北市府、民視和洪健益本人告成一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去函民視,要求在5日內回覆說明該新聞製播過程,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也簽分他案展開調查,而此事件並進一步擴張成、綠對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和前行政院長謝長廷都認為,北市府之舉是在「模糊焦點」,甚至有「圍魏救趙、殺雞儆猴」目的。 民視新聞獨家報導民進黨議員洪健益踢爆貓纜保全鬆散新聞,北市府指控是「腳尾飯事件翻版」的假新聞,除洪健益要提告外,民視也將控告市府發言人趙心屏、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誹謗。 對此,趙心屏再次強硬回應,呼籲民視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反而應先面對NCC和檢調偵查。而對於洪健益質疑市府模糊焦點。趙心屏說,從頭到尾都是洪健益在模糊焦點,到底是誰在「造假」,其實非常清楚。 台北市長郝龍斌也替自己的部屬辯護,他表示,任何一家媒體或民代,對於市府的監督,北市府會虛心接受,不過,要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有電視台要告市府發言人及法規會主委,北市府絕對力挺趙心屏和葉慶元,市府一定會當兩人的後盾。 郝龍斌強調,真相只有一個,「破門而入」就是違法。對於市議員洪健益表示,只要市長道歉,他會原諒,郝龍斌則說,北市府已經將所有錄影資料呈交檢調,沒有道歉的必要。 另一方面,在事件爆發後,NCC即依行政程序展開處理,在第一時間調閱新聞側錄帶進行了解,並去函民視要求在5日內說明新聞製播過程。官員表示,在民視回覆說明後,會與北市府的說法,以及新聞側錄帶內容,進行交叉比對,再送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討論議處。 NCC官員也指出,衛廣法中雖然對「新聞造假」沒有明文規範,但仍可依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相關規定,予以核處,視情節輕重,處以警告或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罰鍰,並可能成為進行執照換發評鑑時,主管機關是否決定不予換照的主要考量。 不過,對於台北市政府認為民視有關貓纜門禁鬆散的報導不實,已經去函民視要求更正一事,NCC認為,依廣電法相關規定,民視應在7天內提出更正,不過,如果民視認為自己的新聞內容沒有錯誤,檢附理由答覆北市即可,NCC不會介入。 此外,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麗娟已在14日上午,指揮台北市警文山一分局員警,前往貓纜站進行現場拍照蒐證。將再傳喚市議員洪健益、助理及民視記者到案說明。檢方表示,並未預設罪名,或將特定人列為被告,目前是以「其他」案件為由分案,被告欄上並未敘明任何人的姓名或身分,目的是希望盡速釐清真相。 不過,北檢有檢察官認為,貓纜假新聞風波可能有誣告嫌疑,意即使公務員受行政處分或刑事追訴之故意,加上該罪是公訴罪,無須當事人提告,只要有涉及犯罪,檢方即可主動介入偵辦。 而對於子弟兵被控製造假新聞,謝長廷14日全力聲援子弟兵,他在主持的廣播節目中指出,以郝龍斌最近的施政而言,被質詢就會受不了,所以北市府要「圍魏救趙、殺雞儆猴」,也就是把洪健益事情弄大,郝龍斌就過關了。 謝長廷說,貓纜是公共財產、市民財產,市議員監督市政,如果沒有假督導之名破壞公物,應該都是法律可容忍的範圍;市議員代表人民監督,理論上也沒有侵入住宅的問題,就像教育部督學要去學校進行抽查一樣。 洪健益14日下午也到來民進黨中央黨部,短暫會晤黨主席蔡英文。民進黨發言人趙天麟會後轉述指出,蔡英文認為,市議員監督市政天經地義,洪健益是依職務執行問政,市府不應鋪天蓋地地對民代進行政治扼殺,若市府認為洪健益行為違法,可以交由司法判決,不應再藉泛政治化,模糊貓纜保全確有疏漏的焦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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