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阿扁何罪之有?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喔,那與北院怎麼併案有何關係?
: 某人要問幹啥併案,不去看北院的理由
: 不然你要幫北院掰嗎
因為北院併案,要阻止這樣的發展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推翻併案的理由,另一種則是
讓併案不成立(也就是釋憲的方式)。
一方說併案合乎要點;另一方說此要點違憲;其實並不衝突。
但大法官應該會搞出繼核四釋憲後的又一個瑕疵才是。
: : 前面講過大法官各有法律見解還可以接受
: : 但是有人連問題的重點都沒抓到,標準的門外漢行為
: 不對,是有人總喜歡跳針的問題
: 不然有人問為啥要併案,不看北院的理由不然要自己瞎掰不成
: 總有人喜歡跳針,自跳自爽還以為厲害的
因為其中一方陣營打定主意要斧底抽薪了;因此他只要讓那個要點失效,自然所謂的
『併案理由』就無用了。
也因此,除非大法官釋憲是合憲,或是『瑕疵』,否則這沒有辦法繼續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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