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謝長廷已經是過去的歷史人物了~
※ 引述《jlennon (影子狐狸)》之銘言:
: ※ 引述《shyh (牛羚一族)》之銘言:
: : 謝長廷和宋楚瑜是台灣史上唯二
: : 歷經總統 副總統 台北市長三連敗的政治人物
: : 宋楚瑜雖然吃了三敗 不過
: : 有二次(2000總統大選 2006台北市長)是非戰之罪
: : 在政壇上已經形同消失
: : 謝長廷的三敗 全都是自己的責任
: : 而且三次都是空前的慘敗
: : 如果他還敢留在政壇 那也很了不起
: 恩....96年副總統...2006台北市長...
: 這樣算連敗........(筆記中........)
: 那謝應該是四連敗吧....
: 還要算上86年的北市立委..........
: 喔..對..應該是五連敗....還要加上94年台北市長初選....
: 真丟臉...這樣...怎麼還可以留在政壇呢........
您的論點會不會太奇怪?
因為五連敗所以丟臉,應該離開政壇?
那請問之前開車撞法院使警察受傷的邱毅先生該不該以死謝罪?
搞出涂醒哲舔耳事件的李慶安早該離開辭職不當立法委員了
沒有嘛,兩人蹦蹦跳跳還在政壇上呼風喚雨啊!
還是說,人命與財產損失的價值比不上輸掉選戰?(歪頭)
您可以不滿謝長廷的行事作風,光是攻擊他人而自己的建議沒建設性
但因為丟臉就要退出政壇?老實說我覺得這個想法實在是太薄弱的理由了
依照大人的標準來看,
一堆立委(不管藍或綠)早該離開了
附帶一提,曾經有個案件因為不知道犯人開十七槍還是十八槍所以不給予判決的法官
現在也活得好好的,繼續當他的法官
這難道不丟臉嗎?在我認為這根本丟臉到天理不容的境界了吧?
按照大人的標準,這些人早該下台了。
最後說一句
臉皮不夠厚是很難生存的,因為丟臉而放棄?
那鬧過緋聞、在節目講錯話、嗑藥的明星豈不就該消失了?
這個道理不管在哪個領域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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