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可惡的選務人員
※ 引述《meinyu (冇面俾)》之銘言:
: 我不知道\選舉委員會有沒有規定桌子要擺哪或者是公投箱規定要制式
: 擺哪邊。
: 我們這邊是公投的桌子離的有點遠,我一開始進去,還有點找不到他的存在,
: 差點直接走向圈選區,未領公投票。
: 我想知道的是,若是我先領總統票,投完。在還沒走出投票所教室的情況下,
: 我還能再領公投票嗎?因為公投領票的桌子在角落很不起眼。
: 所以我有這個好奇心想解惑。
: 還有就是公投票可以只領單張嗎?(純好奇)..........
選委會有規定
選舉票領票處及公投領票處距離以50公分為原則,
若還沒走出投票所以前 都有權利領公投票!
公投票是可以只領單張。
領兩張 在名冊上第五案、第六案的地方就要印上兩個章(簽名或是蓋手印)
領單張 例如只領第五案 就再第五案的地方蓋上選舉人的印章
在第六案的地方畫上X 並在後方加註"不領取第5案",
並由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共同蓋章證明。
假如你領了之後才把票退回來 也是可以的,
這張票就算「已領未投」。
剛好 手上有工作人員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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