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大家一定要領公投票
※ 引述《dman (dman)》之銘言:
: 今天跟一群同學討論到各國的選舉,塞浦路斯人
: 說要是有選舉他就得回家投票。我說這麼熱衷政治阿~
: 他說不是,因為法律規定每個人投票日都一定要去投票。
: 澳洲人也附和著說澳洲也是投票一定要去,不去要被罰錢
: 。所以就算只是去投廢票也要去。
: 我說,投票應該是人民的權利阿,不投只是放棄自己的權
: 利,跟投廢票沒啥兩樣阿。
: 但是他們不這麼覺得,在他們的制度當中,投票不只是權
: 力,也是一種責任。不可以說候選人爛,選誰都一樣就乾
: 脆不投給別人決定。如果候選人爛,就應該蓋廢票才算表
: 達自己的不滿。放棄不投,只是把自己的責任推給別人而
: 已。
: 同樣的道理來檢視公投,公投案要成案都是數百萬人民的
: 連署成案。連署不連署是人民的自由,當成了案,就應該
: 交給全國民眾表達意見。不投公投票,就是忽視別人的意
: 見。也是不負責任的表現,當國家公投決定重要政策方向
: 時,不投票的人說,這問題我不想回答,那怎麼是民主政
: 治的實踐呢?享受了自由的權利,更要盡到自由的責任。
: 台灣有一批人,總以為自由民主是天賦人權。自由民主不
: 是老天給的,是爭取來的。自由民主不是老美幫忙才有的
: ,是人民用血汗換來的。台灣如此,韓國如此,世界各國
: 都是如此。
: 現在這一批人說,百萬人連署的公投案是政治操作,不應
: 該投。公投案討論的是政治事件,當然是政治操作處理。
: 放棄公投,只是把你自己對於民主自由的責任丟掉,讓全
: 世界的人看到台灣本身對於追求自由民主的責任心低落。
: 少了責任,要怎樣要求更多的權利呢?
有些國家認定選舉投票是權利也是責任,
在於選舉並沒有投票率的門檻,
所以無論投票率多寡,候選人拿了多少票,
最高票的還是一樣當選,
所以政府認為人民必須充分參與,才不會讓選舉選出的公職民意基礎過低
但公投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任何公投設計都有門檻,
原因在於避免公投太過浮濫,
並且也把"不表達意見"視為有效的選項之一,
也就是說公投結果除了贊成和反對,
還包括人民根本認為這個題目不需要討論,
或者沒有意義,
因此不投票是表達政治立場的方式之一.
換句話說,在選舉裡不投票對於產生當選者並沒有影響,
但公投裡不投票,也意味並不認同公投的議題.
你可以證明公投議案多麼有意義,
或者證明為甚麼要投贊成票,
但若說不投公投或者主張不投者就是反民主,
從根本上就犯了對民主制度認識不清的謬誤.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8
※ 編輯: Lijphart 來自: 61.60.127.18 (03/07 14:5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