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奧運五環當文宣 違反奧會憲章
【民生報/記者馬鈺龍/報導】
跆拳道奧運銀牌得主、立委黃志雄昨天痛批,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謝長廷使用奧林匹克
會徽的五色環當作文宣,已經違反奧林匹克憲章。中華奧會表示,並沒有接到謝競選總部
使用五環標誌的申請,此舉不妥。
黃志雄表示,謝長廷提出2020申奧的政見,他身為奧運國手,清楚明白謝的申奧政見是空
頭支票,注定面臨跳票,甚至可能因為違規使用奧運會徽,讓台灣被國際奧委會懲處。
立委吳志揚也指出,國際奧會與國家奧會有契約關係,謝的競選文宣中使用申奧會徽,中
華奧會有義務主動制止。黃志雄也說,謝的競選文宣出來後,陸續有民眾向中華奧會檢舉
,但中華奧會都沒有提出制止聲明或相關作為,如果此舉不妥,應該提出正式聲明,體委
會也失監督之責,要盡速改進。黃志雄指出,奧林匹克會徽怎麼可以被使用在政治活動上
?如果真的因為謝長廷個人的誤用、濫用而造成侵權問題,「後果要由誰來買單?」
中華奧會秘書長陳國儀表示,奧會五環標誌是國際奧會(IOC)的專權利財產,使用五環標
誌需經國際奧會許可授權方可使用,五環標誌是世界共知的商標,不受國內商標法的限制
。以往,國內曾有廠商使用「類似」五環標誌作為商標進行商業行為,國際奧會也曾向中
華奧會表達嚴正關切,例如著名廠商味全公司的標誌就類似五環標誌,這個案子還曾進入
司法程序,後來雖然味全公司勝訴,但可以明白國際奧會對五環標誌使用有多麼地慎重。
陳國儀指出,中華奧會沒有接到政黨候選人提出使用五環標誌的申請或報備,他表示,台
灣申奧的計畫目前還沒有正式向國際奧會提出與通過,並沒有就申奧議題使用五環標誌的
權利,所以五環標誌依國際奧會憲章規定還不能使用,謝長廷競選總部現在就使用五環標
誌是不妥的行為。
【2006/11/18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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