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中山站附近有擄狗勒索之人

看板Zhongshan作者 (wei0412)時間11年前 (2013/02/17 18:11), 編輯推噓12(12018)
留言30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家的狗昨天在建成公園不見,它脖子有掛項圈上面有電話, 如果是好心人撿到,應該會與我聯絡,昨天都沒有人與我聯絡 ,我就擔心是有心人抓走了,或是出了甚麼意外‧‧‧ 果然‧‧‧今天一早就有人打電話來說要五千元才要還我 昨天我有報警,但警察說這種就像撿到錢包要回饋金一樣, 所以也不能對他怎樣,我們也只能乖乖付錢 這種刻意偷抱別人的狗回家隔天來要錢才放狗,居然不算犯法??? 我不知道是不是雙連派出所不想受理所以這樣敷衍我們 只能請住在附近的各位多加小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73.229

02/17 18:48, , 1F
我們家的狗也不見了,希望不要遇到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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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0:38, , 2F
其實對警察說法還蠻有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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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1:12, , 3F
建議可以詢問一些有法律背景的,有晶片可以證明狗是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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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1:13, , 4F
的就好,因為他沒有固定標價,不能用法律求償百分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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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5:09, , 5F
1999會是你的好朋友,當地派出所的態度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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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狗的安全也很要緊,把歹徒惹毛了,狗命就不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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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這個事有點吊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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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34, , 8F
也太糟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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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警察在放屁 這叫勒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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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報案有進入正常流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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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給了錢,而事實上他沒有狗,那叫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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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21:01, , 12F
這是綁票勒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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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只能先付錢保狗命,再請記者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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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1:03, , 14F
好糟糕 ... 這是勒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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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沒有標價就不能求償 民法第805條第2項規定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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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我有打110跟勤務中心確認這件事真的不犯法嗎? 勤務中心通報了派出所的督察組之後所長跟我聯絡, 他們會重新去詢問那個擄狗的人並調閱監視器確認此人是否為刻意擄狗勒索 之前的回覆是那位員警個人的問題 2/19 最後因為對方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殘障手冊,無罪結案 雖然我覺得這個人超聰明的,證詞反反覆覆都懂得要脫罪 所以住附近的民眾,還是多小心 (此人常出沒在建成公園周遭,離捷運中山站很近) ps. 擄狗勒索這件事是犯法的喔! 這件事我也不想追究了,就這樣算了 ※ 編輯: wei0412 來自: 61.31.162.118 (02/20 00:58)

02/20 20:26, , 16F
太扯了,智能障礙可以無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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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05:25, , 17F
並非領有智能障礙手冊就不會成立犯罪,而是要看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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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狗勒贖之人)行為當下有無責任能力(能不能辨識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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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而行為人主觀心理想法,他人難以得知,更不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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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舉證證明,通常會以客觀的行為來推知行為人有此主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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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總之,應該是因為他有智能障礙手冊,所以沒辦法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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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那樣直接推他有故意,必須有找更多證據,然而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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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在想什麼他人難以得知;而警察有很多事要做,也無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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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多時間在這上面,所以就只好如此了。他如果再有同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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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要將他繩之以法應該是指日可待了,或許平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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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蒐證 例如將他在公園的情況、與他人的談話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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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05:48, , 27F
另,本件應該是涉及刑法320條竊盜罪及346條恐嚇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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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原PO可以在狗身上放著字條:請勿擄狗勒贖,否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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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觸犯刑法346條恐嚇取財罪,最重將處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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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06:02, , 30F
應該會有一點喝止的效果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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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8AotGd (Zhongs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