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鴕鳥心態 苦了人民

看板Yunlin作者 (17349)時間6年前 (2018/01/31 16:26), 編輯推噓6(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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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7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許素惠】 雲林沿海漁民「占用」數百上千國有地從事養殖,終於,在口湖鄉公所積極爭取下,獲得 解套,但回顧、探究過去數十年來無法合法取得承租權,關鍵其實在於公務員保守、鴕鳥 心態,即使不違法,也不願承擔便民的責任,徒增人民苦痛。 深究之,沿海現行國有地魚塭,其實許多都是漁民世代胼手胝足墾荒而成,後來才被畫為 國有地,但因無法取得養殖事實證明,而無法合法承租,每年卻仍得繳交占養賠償金。而 國有土地法修訂後,凡1993年7月21日以前占養的魚塭,只要取得村長與毗鄰證明即可申 辦合法承租,然而卻沒人願意出具證明,年邁村長多已凋零,仍健在者也不願承擔風險, 問題一直無解,漁民痛苦不堪。 漁民長久以來只能背負「占養」惡名,諸多權益大受影響,包括沒有土地使用權,後代子 孫不能繼傳使用權,無法申請養殖登記,沒有養殖登記證,就無法申報放養量,遇天然災 害便沒有救助,而且只能充當有合法養殖登記者的「雇工」,導致漁保投保額度偏低,安 身立命之所在,缺乏保障。 平心而論,要最基層的村長或毗鄰地主、農主或魚塭主出具相關證明,實在太沉重,但是 該養殖事實的證明如同一般農地使用證明一樣,也可以由公部門有關單位出具,公務員卻 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過去鄉鎮首長也未苦民所苦,任憑公務員消極以對,讓 人民白白受苦數十年。 口湖鄉公所此次積極作為,不但鬆解了漁民心頭之痛,也樹立了典範,未來,其他鄉鎮、 甚至嘉義、屏東等縣市,也能循此模式解決國有土地承租問題。 -- 貼這篇並非要指責公務員,責任本來就不該公務員承擔,而是就地合法化居然被允許,更 指責公務員無積極作為,報導偏頗。今年要選舉,這樣的政策肯定攏絡不少人心。未看先 猜某位親友會來聲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90.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nlin/M.1517387160.A.B7A.html

01/31 17:50, 6年前 , 1F
我覺得你要先去了解當作怎麼變成國有地的再來評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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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7:50, 6年前 , 2F
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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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7:53, 6年前 , 3F
評論公務員鴕鳥心態也不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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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7:56, 6年前 , 4F
所以流刺網要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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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15, 6年前 , 5F
這種東西一直擺著 本來就是政務官跟公務員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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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8:25, 6年前 , 6F
https://goo.gl/9Gb7GE 為什麼要改 也可以看看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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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47, 6年前 , 7F
內文有說後來才被畫為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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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51, 6年前 , 8F
因無法取得養殖事實證明...然而卻沒人願意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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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52, 6年前 , 9F
新聞也有寫 不願意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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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25, 6年前 , 10F
媒體本來就會有自己的風向 我看這篇新聞可以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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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25, 6年前 , 11F
到的占用國有地的問題 至於是不是公務員的問題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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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25, 6年前 , 12F
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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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26, 6年前 , 13F
只是若為國有地 國家應該是會請求返還 用占養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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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27, 6年前 , 14F
的方式 是不是便宜作法也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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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29, 6年前 , 15F
樓上貼的新聞寫說"因故"改編定國有土地 這個因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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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29, 6年前 , 16F
很值得深入了解 若本為私人土地卻因故改為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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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30, 6年前 , 17F
中間到底發生什麼問題 導致現況如此 也是很難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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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38, 6年前 , 18F
1. 1993年以前的魚塭 也就是25年前 並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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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39, 6年前 , 19F
2. 獲得村長與"毗鄰"證明 就你那快地相連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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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44, 6年前 , 20F
3. 你要往返口湖跟斗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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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49, 6年前 , 21F
一開始如果公所願意做,要查也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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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51, 6年前 , 22F
要一個農漁民去找二十五年前的村長跟鄰居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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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52, 6年前 , 23F
還要四處跑流程,本來就不是放寬承租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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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53, 6年前 , 24F
現在的流程是 農漁民去申請,由公所找機關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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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53, 6年前 , 25F
加上現場會勘證實,就可以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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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54, 6年前 , 26F
東西一樣 一個是農漁民去跑機關。一個是公所去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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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3:30, 6年前 , 27F
要一個公所承辦人背書25年前農民在該地有做養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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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3:30, 6年前 , 28F
事實,換作是你你敢發嗎?依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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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3:41, 6年前 , 29F
這根本是承租制度出了問題 https://goo.gl/5NoHQS
01/31 23:41, 29F

02/01 00:14, 6年前 , 30F
鄉公所宣佈,透過相關機關提出證明,配合現場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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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0:14, 6年前 , 31F
證實農用或漁用便可合法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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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0:20, 6年前 , 32F
至於擔保人是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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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3:26, 6年前 , 33F
廢話 不保守,下場就是被人說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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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3:27, 6年前 , 34F
公務員錢沒賺多少,出事刑責卻比一般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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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3:27, 6年前 , 35F
換作是你,你敢幫人背書嗎?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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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5:24, 6年前 , 36F
公務員有夠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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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1:49, 6年前 , 37F
也是 這篇文文末也是覺得在圖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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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1:50, 6年前 , 38F
就像紙風車董事長說的 有意見的人很多,卻沒有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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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1:50, 6年前 , 39F
袖子來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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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7:31, 6年前 , 40F
鄉長的親戚您好,您有您的立場,並不讓人意外。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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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7:31, 6年前 , 41F
始終覺得公務員不該承擔莫須有的惡名,至於現在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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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7:32, 6年前 , 42F
套做法為的是什麼?大家自由心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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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8:25, 6年前 , 43F
我覺得有些人是蠻有趣的,像是道路重鋪 口湖爭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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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8:26, 6年前 , 44F
經費,都能7PUPU的去跟縣長抗議。 有人為了口湖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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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8:28, 6年前 , 45F
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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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8:36, 6年前 , 46F
像蚵寮往鄉公所 金湖往台子村 口湖農會往外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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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8:40, 6年前 , 47F
路都要重鋪,我也想等著看,看我舅舅會不會去抗議
02/01 18:40, 47F

02/03 22:37, 6年前 , 48F
占用然後要合法,罵公務機關??哈哈
02/03 22:37, 48F
文章代碼(AID): #1QSNsOjw (Yunlin)